• 36阅读
  • 0回复

民政部要求各地 “八一”前后开展一次拥军优属活动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7-04
第1版()
专栏:

民政部要求各地
“八一”前后开展一次拥军优属活动
要求各级民政部门组织工作组,深入农村,检查优待烈军属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新华社北京7月3日电 民政部最近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发出《关于1981年“八一”建军节前后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扎扎实实地开展一次拥军优属活动。
通知说,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五十四周年即将到来。在“八一”建军节期间,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解放军是人民子弟兵,宣传云南、广西边防部队胜利还击入侵越军的英勇杀敌精神,边防、海岛部队的艰苦奋斗精神,宣传人民解放军是伟大祖国的钢铁长城,把拥军优属光荣传统发扬起来,加强军政军民团结。
通知要求在“八一”前后,县以上各级民政部门要组织工作组,深入农村,把今年农村社队优待烈军属的工作,作一次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论当地农村实行哪种生产责任制,也不论采取哪种优待办法,都必须使烈军属、残废军人等优抚对象的生活略高于和不低于本大队社员的生活水平。对去冬今春回到农村的退伍军人,要普遍进行一次家访,采取思想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办法,把他们稳定在农村;对回到城镇迄今尚未安置的退伍军人,要尽快安置下去。对军队退休干部的住房建设要抓紧进行。通知要求这次拥军优属活动要厉行节约,除对边防、海防前线部队的伤病员可赠送少量慰问品外,其它方面不许开支经费。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