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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村干部贪污浪费事件 该县人民政府来信答复处理结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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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8-15
第3版()
专栏:人民园地

  清丰县村干部贪污浪费事件
该县人民政府来信答复处理结果
  编辑同志:
六月四日人民园地发表清丰县五区堤洼村在填写土地证时,干部贪污浪费、假报去秋公粮尾欠事以后,我们立即派人会同该区区干部深入了解。事情的经过基本上是真实的。
经调查以后,我们即根据政策,结合群众意见,进一步向群众及干部进行深刻的教育,并定出如下的处理办法:
(一)开支浪费部分,由经手开支的干部负责退出。
(二)在填写土地证时,村干部卖掉群众三棵果实树,应结合群众意见处理。
(三)该村干部私向群众每亩多摊派一斤二两公粮,这是违反法令的,应依法处理。
(四)假报公粮尾欠,是侵害人民利益的行为,责令经手开支干部于夏收时全部纳交。
人民园地披露了这一读者信件,提高了我们的警惕性,加强了我们对领导工作的认识,并帮助我们来完成国家和人民给我们的重大任务。我们是很感激的。
平原省清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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