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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责任制是进步不是倒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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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7-10
第2版()
专栏:

承包责任制是进步不是倒退
黑龙江省长陈雷阐述承包责任制是运用经济手段管理商业的有效形式,商业服务业要搞好试点,逐步推行
新华社哈尔滨电 黑龙江省长陈雷最近提出,全省农村供销社和其他商业服务行业,要逐步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
陈雷说,农村商业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是运用经济手段管理商业的有效形式,是提高企业经济效果的重要途径,是商业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这只能说是进步,不能说是倒退。陈雷同志这番话是在黑龙江省供销系统经营管理会议上讲的。在这次会上,宾县供销社介绍了从去年第四季度开始,对三个基层供销社、部实行了两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一种是把供销社、部或饮食服务网点包给企业集体经营,实行“四定(定销售、定采购、定费用、定资金)一包(利润包干)、工资浮动、超额分成、亏损受惩”的办法;另一种是把长期亏损的供销部包给营业员个人经营,实行“三定(定销售、定采购、定资金)一包(利润包干),费用自负,超额归己,亏损自理”的办法。这两种承包责任制把干部职工的经济利益同企业的经营成果结合起来,使国家、企业和职工都增加了收入。
有的同志认为,经营承包责任制是把国家的钱交给个人做买卖,是一种倒退。陈雷同志针对这种认识强调指出,宾县供销社无论是包给职工集体或包给职工个人经营企业,一切财产仍为国家所有,企业所有制的性质没有改变,只不过是经营方式改革了,把全民所有制的经营方式改为集体所有制的经营方式,这就有效地把“权、责、利”紧密地结合起来了。这种经营承包责任制,适合当前企业管理水平和职工觉悟水平,能适应多家经营的竞争形势,有利于搞活经营,满足群众的需要,提高企业的经济效果。这种作法,不仅适用于农村供销社,也适用于其他商业服务行业。
陈雷指出,经营承包责任制同其他新事物一样,还不完善。我们既要肯定它的方向,又要充分重视解决它在试行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关键是解决好一些政策问题,核心是解决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问题。不管采取哪种承包形式,都要保证国家多收,集体多积累,职工个人多得。对职工超额劳动的报酬,不能看作是滥发奖金,它实质上也是工资报酬的一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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