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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全国财经工作和稳定物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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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7-10
第5版()
专栏:资料

统一全国财经工作和稳定物价
1950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召开全国财政会议,研究统一财政经济问题。同年3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发“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
这个决定的基本内容有三:第一是统一全国财政收支,第二是统一全国物资调度,第三是统一全国现金管理。财政收支的统一,使国家收入中主要部分的中央收入,集中使用于国家的主要开支。全国物资调度的统一,使国家所有的重要物资,如粮食、纱布、工业器材,从分散无力的状态中,集中起来,变为有效的力量。统一全国现金管理的办法,是把所有属于政府的,但是分散在各个企业、机关、部队的现金,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集中调度,这样不但避免了社会上通货过多的现象,而且大大增加了国家能够使用的现金。上述这三种统一的同一结果是避免了财力物力的分散和浪费,达到了集中使用的目的。它对于扭转当时困难的财政经济局势产生了重大的作用。
与实行统一财政经济工作的同时,国家又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平衡了财政收支。这样,由于通货膨胀而来的物价上涨的因素已经不存在了。但是,要维持物价稳定,打击投机倒把,还需要保证物资的供给。1950年,人民政府组织了空前大规模的粮食调运,在全国范围内掌握了充分的粮食、棉花、纱布、煤炭、食盐等民生必需品,使全国大城市和灾区的供应问题得以顺利解决,使物价得到了稳定,从根本上克服了国民党反动统治遗留下来的通货膨胀、物价猛升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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