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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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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7-10
第5版()
专栏:资料

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
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在这次土地改革运动中执行了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正确路线。到1952年9月止,加上三年前即已完成土地改革的老解放区,完成土地改革的农业人口已共占全国农业人口总数的90%以上。土地改革运动使三亿农民分得了约七亿亩土地,使农民每年不必再向地主交纳三千万吨以上粮食的地租。经过土地改革,彻底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提高了农民的觉悟,解放了农村生产力,确立了贫雇农在农村中的优势,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并为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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