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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挖掘企业潜力 广州国营饮食店全部试行提成工资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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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7-11
第1版()
专栏:

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挖掘企业潜力
广州国营饮食店全部试行提成工资制
据新华社广州七月十日电 本社记者唐炜报道:广州国营饮食店,从七月份开始全部试行提成工资制。
这个制度规定,按职工现行标准工资发百分之九十作为基本工资,其余部分为浮动工资。另外对一部分长期亏损或纯利率在百分之零点五以下的小型饮食店,则试行自负盈亏。
一九五七年以前,广州饮食业都实行提成工资制,这对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挖掘企业潜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都起到很好的作用。为恢复这种行之有效的分配制度,广州市饮食服务公司于去年十二月,以大三元酒家、大元茶楼、红强饭店、叙南饭店、纺织食堂五家国营饮食店作为提成工资制的试点。试行三个月的结果,这五个单位提高了服务质量,营业额增加百分之二点六三,费用下降百分之零点九八,利润增加百分之五十一点八五,职工收入增加百分之十九点四四。
这五个饮食店,以一九七九年十月至一九八○年九月每月平均经营实绩为基数,浮动工资部分从饮食营业额、商品销售额和超基数利润额三个方面,按核定的提成率提取,并采用“五五分成”的办法分配给职工,即五成按职务、技术等级定分,实行“死分活值”分配,五成考核职工的工作表现,实行“活分活值”分配。如企业发生亏损时,浮动工资的提成应先填补亏损后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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