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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农民富裕,我们要尽职责”——记新田县十字公社党委书记彭越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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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7-12
第2版()
专栏:农村人物志

“为了农民富裕,我们要尽职责”
——记新田县十字公社党委书记彭越超
湖南省新田县十字公社去年在大旱中夺得了较好的收成。不少队社员口粮、收入比上年增长一半到一倍。长时期处于贫穷落后状况的十字公社,开始出现希望和生机了。社员群众赞颂党的政策好,也感激坚持贯彻党的三中全会精神、一心为他们操劳的公社书记彭越超。
1975年,彭越超担任了十字公社党委书记。这里石山林立,水源奇缺,是零陵地区有名的干旱死角,也是新田县最贫穷的地方。左倾错误带来的灾难,使这里社员群众缺吃少衣,集体经济处于风雨飘摇之中。
彭越超深感压在肩上的担子沉重。他怀着强烈的愿望,想探索摆脱贫穷的路子。在当时学大寨的影响下,彭越超也走错了路。
出路在哪里呢?1978年秋,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为他们打开了眼界。他探寻着如何从根本上来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那时,十字公社有的大队建立了作业组,实行联产计酬,社员群众都能自觉而积极地劳动。彭越超觉得这是一条好路子,真正体现了按劳分配原则。他找公社干部研究,找大队干部商量,提出推广分组作业联产计酬责任制。多年吃够平均主义苦头的十字公社社员群众,对公社决定一呼百应,不到几天时间,全社就有70%的生产队实行这种生产责任制。社员主动地夜里挖板田,作业组人员自筹资金买化肥,一个个废弃的塘坝,又修复起来了……十字公社多年没有出现过这种热火朝天的劳动景象。
1979年1月,中央关于发展农业问题的文件传达到十字公社。文件上明确写着“也可以”实行分组联产责任制,他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快感:我们党中央真是了解农民心愿呀!春节刚过,他便到县委汇报了十字公社实行分组联产责任制的情况。县委领导听了以后,也赞同他们的做法,要他在全县干部大会上作个介绍。可是,他想不到,同时县里却有人说他这样做是“动摇了集体经济”,并要他检讨。他要求让他们继续试一试。几位领导同志暂时被说服了。可是,正当他和公社干部奔走于各个生产队完善责任制时,却又被召到县里开会,要他立即加以纠正。彭越超赶回公社时,县里派出的“纠偏”工作组,也尾随而来。
1979年5月,彭越超进了地区党校学习。这次真理标准讨论的补课,使他的心炽热起来。他用心研究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理论,进一步认识到,在劳动组织和计酬问题上,一定要改变吃“大锅饭”的状况,不然,就没有出路。他回到公社已经是深秋,发现不少劳力外流了,有的队连黄熟的晚稻都没有人收割,倒了穗,烂了蔸。他找到队干部,把这些晚稻田包到户,收割后作为口粮处理。棘手问题竟在二天内就解决了。他决心再作一次试验——联产到劳!他足足考虑了一个多月,才把自己的方案拿到公社、大队扩大干部会上去讨论。
许多人被彭越超的举动惊住了。他们说:包产到组都不允许,还搞什么包产到人?彭越超说:“同志们呀,我们要好好想一想,当干部为了混碗饭吃,得过且过是不行的,这样做,能对得起现在仍处在贫穷中的全社一万三千多社员吗?为了农民富裕,我们要尽职责呀!” 这番话,说得许多人心头热辣辣的。
接着,彭越超一五一十地介绍了联产到劳的具体做法,又同大家一起制订了“十不准”、“五不包”等条例。一个在生产队统一下联产到劳的方案,就这样诞生了。经过社员民主选择,二十多天时间,全社171个生产队,就有131个队选择了联产到劳的责任制。社员群众的劳动热情又调动起来了。
十字公社实行联产到劳,在新田县是第一个。它震动了周围社队,非议和攻击也接踵而来,不时传到彭越超的耳朵里。使他感到不解和痛苦的是,竟有个别领导把搞“分田单干”帽子也戴到他的头上。但是,彭越超决心走自己的路。
过了一段时间,这次改革逐步被许多人所理解,也得到了领导的支持。十字公社的联产到劳责任制,终于在艰难中坚持下来了。
程行 郭岩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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