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阅读
  • 0回复

怎能在文化馆内办旅馆!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7-12
第5版()
专栏:

怎能在文化馆内办旅馆!
不久前,我出差路过河南信阳县文化馆,只见馆内一些工作室、展览室里摆满了床铺,有人打扑克,下象棋,唱戏,聊天。这排房子的旁边,有一座新盖的食堂,人们进进出出,熙熙攘攘,吃酒猜拳,喧声不断。
我访问了县文化局的一位副局长和文化馆的许多同志。他们告诉我,这是去年县文化局长决定新办的招待所。这个招待所占用了文化馆现有的一半公房,即五间展览室、六间住室,面积为423.5平方米,安了70个床位。为了招揽旅客,在招待所跟前,盖了一个有四间房子的食堂,占地100平方米。兴办这个招待所及食堂所花费的两万多元钱,绝大部分是文化馆1979年和1980年的文化事业费。
此外,县文化局只有八名干部、职工,原有十几间办公室,但局长还嫌不够宽敞,又动用县文化馆的事业费、文艺调演费、维修费,明港镇的建馆费、事业费,以及文化局的其它费用共八万多元,于去年新盖了一座两层二十多间的办公楼。
由于办招待所占用了文化馆的一半公房和大部分经费,严重地影响了文化馆的业务活动,广大群众和业余文化活动爱好者对此十分不满。
另据县文化局和文化馆的一些干部、职工谈,县文化馆离县委招待所最多不到半里路,根本不需要文化局再办招待所。文化局长自己说,他坚持办招待所的目的,是为了解决本县文化系统的人来往出差的食宿和局里待业青年的工作问题。实际上招待所从去年6月正式营业以来,接待的大部分旅客是外地、外单位或非文化系统的。招待所七八名工作人员中,只有两名待业青年。
文化局长上述作法,曾遭到县文化局和文化馆的一些负责人以及不少干部、职工的抵制与反对。文化馆的负责人也曾多次向县委和上级领导机关反映,但是一直没有得到纠正。不仅如此,在去年冬天召开的信阳地区文化工作会议上,信阳县文化局的上述作法还作为文化系统“广开生产门路,扩大服务项目,组织经济收入”的经验加以介绍和传播。今年2月底,我专门向信阳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反映了这一问题。但迟至今日,县委还没有采取措施处理。
新华社安徽分社记者 田文喜
(附图片)
上图原是文化馆的展览室、工作室、宿舍,现在被文化局办成招待所,对外营业。
左图是文化局新建的八人办公楼。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