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2阅读
  • 0回复

相隔十余步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7-14
第8版()
专栏:文化生活

相隔十余步
王朝闻
“门前洛阳道,门里桃花路。尘土与烟霞,其间十余步。”这次我再到洛阳,想起题为《甘棠馆》的这首五言诗。不知道诗人刘禹锡是否另有寓意,把喧嚣与静穆这两种境界对比在一起,读起来颇有趣味。看来诗题所指的甘棠馆,不象《红楼梦》的大观园,不是想象的虚构而是曾有其地的记实。但我在洛阳道上,来不及打听它的旧址在啥地方。
称为九朝古都的洛阳,比甘棠馆重要的文化遗址很多。我将上火车离开洛阳前的半小时,文物局同志还陪同我绕道参观了据说是武则天当政时建造的含元殿遗址。比正在被新建筑覆盖的唐城墙,被新建筑包围的汉墓较受优待的,是它那个大约有两三丈深、二十来丈宽、不知应当叫什么名目、用途是什么的圆形平底大“石盆”——用几米见方的大石块砌成的建筑物。因为施工单位接受文物管理单位的交涉,所以它虽被挖出却还没有被新建筑所覆盖。如今,它还有可能对历史研究与旅游事业作出贡献。
地下到处是宝的洛阳,许多宝贝遭受了难于弥补的破坏。在保护文物的座谈会上听说,1975年在古墓区,建工厂单位为打地基而炸毁了几十座汉墓。1980年在西工区,几十座战国墓毁于同样的遭遇。离洛阳前夕在博物馆的库房里,看到了一些从一个墓中抢救出来的铜壶残片,那美丽的装饰纹样和山西浑源出土、现存上海博物馆的战国铜壶接近……。看来应当以什么态度对待文物,还存在着尖锐的矛盾。对待文物的态度,好比“尘土与烟霞,其间十余步”。我们究竟应当怎样及时解决保护与顾不得保护的矛盾呢?
人民政府早就公布的保护文物的法令,对于某些部门和某些人来说是无所谓的。龙门石窟是中外驰名、政府重点保护的单位,但它还时常遭受人为的破坏。破坏的严重程度,虽不及宾阳洞《帝后礼佛图》的被盗卖,但分明的破坏令人看了感到心疼。万佛洞主像座下的托重力士石雕,是一千三百年前的文物。此洞南、北石壁伎舞人物以形象优美见长,这些力士形象以壮美见长。当成对于超人力量的无声的歌颂来观赏,力士的美不能被伎乐人物的美所代替。经过文物保护者的指点,我在五十年代看过的左侧那个力士的头盖,在去年已经被砸掉了(见附图)。这个力士怒睁着残存的双眼,仿佛在向人们提出质问:对于任意破坏文物的犯罪行为,究竟是因为你们的眼睛也蒙上了洛阳道上的尘土,所以视而不见,还是因为别的原因而不能制止它的继续发生?看来对待珍贵文物的态度的正确与错误之间,也许相隔不过“十余步”。我们切莫充当创造了灿烂辉煌文化的祖先们的不肖子孙。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