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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必须搞活,监督和检查必须加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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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7-17
第1版()
专栏:社论

经济必须搞活,监督和检查必须加强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制止商品流通中不正之风的通知》,是一个很重要的文件。文件强调要把经济搞活,同时要加强经济监督和检查,坚决制止商品流通中的不正之风。
商品流通中不正之风的产生,有一定的社会原因和历史原因,也有工作方面的原因。商品交换活动中,请客送礼,行贿受贿,是旧社会商场的恶习。社会主义的商品交换关系,是在买卖双方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平等互利、互相促进的关系。我们进行商品购销,应该服从国家计划,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互通有无,按质论价,一切化大公为小公、化公为私、损人利己的行为,统统是错误的,必须坚决反对。
商品流通中,请客送礼,行贿受贿,绝不仅仅是国家经济单位蒙受经济损失的问题,更严重的是败坏社会风气、腐蚀干部的问题。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消灭了人剥削人的制度。我们的干部应该廉洁奉公,不谋取非分所得。搞不正之风,化大公为小公、化公为私、损人利己,实质上是一种剥削行为。因此,各级干部,特别是经济工作者,要明确认识不正之风的危害,把制止不正之风的问题,提高到维护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高度。党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胡耀邦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都提出:把我们国家建设成为繁荣富强的、高度民主的、高度文明的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制止商品流通中的不正之风,正是关系到建设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强国的一件大事。
有些同志认为,搞活经济就难于避免不正之风,因而见怪不怪,放任自流。这种观点和态度是不正确的。搞不正之风,不顾国家的计划,不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经济必然不是搞活,而是搞乱了。因此,要真正搞活经济,就必须制止不正之风。
实行计划指导下的市场调节,改变了国家对统配物资和一些商品单一计划分配的办法。但是,适应这种购销关系的新制度、新办法,一时尚未建立,客观上给商品流通中搞不正之风以可乘之机。因此,必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和办法,疏通正当的商品流通渠道,堵塞流通活动中的漏洞,防止购销活动中的不法行为,以利促进购销业务的发展。
搞活经济,制止不正之风,必须加强经济监督和检查。经济体制改革,经济单位的权力扩大以后,经济单位往往从本单位的利益、局部的利益考虑和处理问题较多,从国家的利益、整体的利益考虑和处理问题较少;站在某个经济单位的位置上,希望权力越大越好,自由越多越好。解决这个问题,不是不要改革经济体制,也不是把经济单位已经扩大了的权力收回来,而是要加强经济监督和检查。经济单位的权力越是扩大,经济越是搞活,越是需要加强监督和检查。经济监督和检查,一方面可以促使经济单位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一方面又是为了保护经济单位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的人事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经济活动的监督和检查,对违犯国家政策法令的现象作坚决斗争。各级政府的领导,要大力支持人事部门和工商行政部门的工作,使其有职有权。各级领导,特别是经济单位的领导,本身不搞不正之风,还要同不正之风作坚决的斗争。
在纠正商品流通中不正之风的斗争中,强调党的领导和共产党员的模范作用特别重要。十年内乱的影响,助长了不正之风。尽管如此,我们许多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始终保持大公无私、艰苦朴素的革命本色,勇于同各种不正之风和犯罪行为进行坚决的斗争。在这场斗争中,要加强党的领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发扬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模范作用,坚决打击商品流通中的不正之风,打击各种歪风邪气。党的优良传统与作风真正恢复和发扬了,就能有效地制止不正之风,这将大大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事业,加快四化建设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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