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0阅读
  • 0回复

兰州市窑街车马店交给职工承包 承包前 生意萧条住客少 承包后 车水马龙收入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7-17
第5版()
专栏:

兰州市窑街车马店交给职工承包
承包前 生意萧条住客少
承包后 车水马龙收入多
本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兰州市红古区国营窑街车马店改由职工冶成祥全家承包经营后,扭转了长期亏损的局面,原先住客稀少,现已成为车水马龙的旅客之家。
这个店原由三名正式职工经营,由于地处偏僻,加之管理不善,长期亏损。去年年底,该店职工冶成祥申请由他承包经营,得到区饮食服务公司批准。今年1月,他和区饮食服务公司签订了承包经营车马店的合同,承包期暂定一年。合同规定:承包期间职工保留公职,连续计算工龄,如合同期满不愿继续承包时,由区公司另行安排工作,其工资待遇不变。结合近几年来车马店的收入,核定分月包交定额利润,税款由承包者按国家规定交纳,燃料、水电、医疗等费用自理,除去包交定额利润、税金和各项费用后,净收入全部归承包者个人。利多多得,利少少得,亏损不补。合同还规定,固定资产实行有偿占用。现有客房、牲口棚、营业室、水房,交给承包者使用,每月向公司交折旧基金;其他家具设备,如被褥、水瓶、茶具、桌凳等按质折价,分期付款,三年内交清。承包者必须遵守政府法令,对固定资产要妥为保管,及时进行维修,不得转让和出售。
冶成祥是赶马车出身的人,对于车户在外的生活有亲身体会,因此,自今年1月按合同承包以来,千方百计从便利旅客需要出发,特意准备了锅灶碗盆,以及手钳、扳手、改锥、榔头、打气筒等常用工具,供汽车司机、拖拉机手、马车户无偿使用。有时还亲自帮顾客修这补那。为招徕顾客,他还经常外出,联系生产队搞副业的人员进店住宿。常住客人,一次包给住房,收费低廉;零星旅客,根据具体情况,将收费标准适当向下浮动,予以照顾。这样一来,顾客显著增多。今年头五个月营业收入达一千五百元以上,较上年同期增长66%,上交公司纯利315元(不包括折旧基金),去年同期亏损543元,今年同期扭亏增盈八百五十多元。
冶成祥承包车马店后,增加了个人收入,家中闲散劳动力得到了安置。全家六口人,除两个较小的孩子正在上学外,他的父亲、妻子和一个大孩子都在店里顶班劳动。冶成祥本人每月收入,也较原工资增长一倍左右;其妻给旅客做饭,每月可收入四十元左右;加之牲口圈的肥料作价交给生产队,全家每月收入约在一百八十元至二百元,每人月均收入三十多元。过去他家生活困难,经常需要国家补助,现在成了小康之家。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