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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侵占公物的现象作斗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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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7-17
第5版()
专栏:

同侵占公物的现象作斗争
电力部电建二局二处金工车间钳工、共产党员阎振香,不仅是生产上的模范,也是爱护国家财产的标兵,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阎振香家住在安徽省合肥市郊区。有些社员常到工程处拎点木头、拣点旧铁皮,做家具、修房子。他看在眼里,想在心里。经常对爱人和孩子说,公家的一草一木,私人不能侵占。不要小看拿点小东西,拿与不拿反映了人的心灵干净不干净,不但自己不能沾染这种坏习气,还要同侵占公物的现象作斗争。
一天晚上,附近林店大队北大郢几个社员,在合肥电厂看完电影回家,路过阎振香所在的单位,看到铁路旁边堆着许多柏油,每人拿了几块回家烧锅。阎振香发现后,边喊边追了上去:“柏油是公家的,私人怎能随便拿!”经他制止,社员把柏油丢下了。
警卫班有个同志是他家的邻居,有一次把公家的旧门窗和钢筋拿回家准备修房子。阎振香知道后,当面批评说:“我们是邻居,相处不错,但对侵占公物的事我们都要管。作为一个警卫同志更不能带头拿公家的东西……”
象这样的事例很多。有的青年工人倒公家的柴油去烧饭,有人把角铁锯掉打算做西式床,他勇于批评、制止,不愧为一个优秀的共产党员。
杨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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