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阅读
  • 0回复

挪用教育经费必须严肃处理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7-21
第3版()
专栏:短评

挪用教育经费必须严肃处理
目前,教育经费不足,教育方面的欠帐很多。因此,一定要把有限的教育经费用到教育事业最需要的地方去。但是有些地方并非如此。有限的教育经费,往往被挪作他用。江苏省邳县教育局,一而再地挪用教育事业费和中小学修建费为自己造房建楼,请客送礼,就是一例。这不仅损害了教育事业,也败坏了我们的党风。
党中央和国务院明确规定:教育经费要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如果违反,必须严肃处理。值得注意的是,现在有些地方和单位,不仅不去主动地检查有无挪用教育经费的情况,而且当群众提出批评以后,也不去严肃处理。徐州地区有关部门,就抬出“经过批准”等为理由来为邳县教育局开脱。其实,挪用是错误的,“批准”本身也是错的,怎么能开脱得了呢?
错了,就要老老实实承认错误,检查错误,作出适当的处理。如果掩盖错误,则挪用教育经费的行为就不可能制止,党的优良作风就不可能恢复和发扬。可以肯定地说,挪用教育经费的决不只是一个邳县,甚至还有比这更严重的。希望有关部门和同志严肃对待和处理这个问题,并记取教训,引为鉴戒。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