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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劳动制度和两种教育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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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7-21
第5版()
专栏:

两种劳动制度和两种教育制度
两种劳动制度和两种教育制度,是刘少奇同志在1958年提出并反复倡导的新型制度,是一项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的改革设想。
实行两种劳动制度,即固定工制度和临时工、合同工制度并存。提倡多用临时工、合同工,少用固定工。
如何实行呢?少奇同志指出说,“新招收的工人要实行新办法:一、固定起来,这是少数(大部分是老工人,技术复杂的老工人和干部);二、长期合同工;三、短期合同工。”在地处农村的企业和必须从农村中招收的工人,实行“工业劳动制度与农业劳动制度相结合,亦工亦农”的办法,合同期内在企业做工,合同期满回乡务农,“是工人也是农业社员,家安在农业社。”这样做,不仅可以减轻国家的负担,把劳动制度搞活,还能“打破工人中养老院和铁饭碗的观点”,促使“工人同农民的差别、城市和农村的差别慢慢地缩小。”
两种教育制度,即全日制学校和半工半读、半农半读两种教育制度同时推行,互相补充,互相促进。半工半读、半农半读,通过劳动,获得适当收入,解决了个人生活问题,减少了国家和家庭的负担;通过学习,满足了个人升学深造的愿望。
提出实行两种劳动制度和两种教育制度,还有一层新的含义和深刻内容,那就是除去传统的、彼此分离的全日制劳动制度和全日制教育制度以外,还实行一种劳动制度同教育制度完全结合在一起的新型制度。“就是学校同工厂合而为一的方式”。新建工厂招收初中或技工学校毕业生,半日劳动半日学习,发一半工资,用8—10年完成高中和大学课程,学完后分配其他工作,再招收新人进厂学习和劳动。如此循环不已,国家花钱不多,可以大大发展教育事业,并为逐步缩小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差别开辟一条新的途径。
(以上两条资料属于第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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