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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家的“雁”,拔谁的“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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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7-21
第8版()
专栏:

谁家的“雁”,拔谁的“毛”?
谢云
“雁过拔毛”这句话反映了一种不正常的社会现象:有些人手里的权力虽不很大,却特别善于滥用。别的单位要经过他们的手办点事,本来是他们的职责所在,应该尽力办好的,他们却要拿一手,从中捞点油水。你不满足他们的要求,他们就处处刁难,使你“行不得也哥哥”。人们把这种行为,称之为“雁过拔毛”,以示谴责,是颇为形象的。但往深处一想,却又不免觉得有所不足。因为它没有回答:那被拔毛的究竟是谁家的雁?此“雁”并非自然界里越空而过的无主雁,它有名有姓有主人。它姓社会主义,属人民大众所有。拔这种“雁”身上的毛,实质上就是把社会主义的财富化为一己或小团体的私利,不但损害了国家和人民整体的物质利益,而且败坏社会主义的声誉,简单喻之为“雁过拔毛”,未免过于轻描淡写了。
何况,你把别人(别单位)看做是一只雁,过你的境,拔下几根毛。别人又何尝不会把你(你所属的单位)也看做一只雁?你要通过别人的“领地”,别人也就会从你身上拔去几根毛。你拔我的毛,我拔你的毛,此等事情在实际生活中已非罕见。拔来拔去,终不免使彼此都露出皮肉来,甚至不再能奋翮高翔。国家、人民将因之受害,个人、小团体眼下虽占了点小便宜,但从长远看,也是吃了大亏的。
有这么一则笑话:一个嘴巴馋得厉害的人,实在弄不到肉,就去咬自己的胳膊,虽然一时应付了馋虫,但不久就因失血过多而呜呼哀哉了。这自然是人们编造出来用以警世讥俗的,但今日之热衷于“雁过拔毛”者,其短见和无知,与这种“啮臂自啖”的蠢人相去能有几许?戕害着自己的生命而自以为得计,够可悲的了。
今日之“拔毛”者,大概也会编造出种种借口以证明他们那种行为之有理,而究其实,他们依靠的无非是手里掌握的那么一点权力,至于那道理,充其量不过象旧小说中拦路劫财的山大王的“此山是我开”之类的逻辑罢了。真要比较,他们比过去劫富济贫的绿林好汉可能还要等而下之,因为他们是劫大公而济小团体,叮人民而肥自己。对于这些同志,自然应该晓以道理,喻以利害,教育他们做新社会的人民公仆,而不要学旧时代的绿林好汉。但是如果他们坚持不改,那么,为社会主义和人民的利益计,是不是应该夺去他们手里的那个武器——权力呢?
语言和社会现象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当“雁过拔毛”这句成语还在流行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起飞也就不可能很顺利。让我们大家努力,来消除生活中的这句流行语——首先是它所反映的那种流行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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