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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把心掏给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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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7-22
第3版()
专栏:

永远“把心掏给党”
全国农业劳动模范、饶阳县常安大队党支部书记 宋欣茹
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指出:“党是阶级的先进部队,党是为人民的利益而存在和奋斗的”,“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联想俺跟党闹革命四十多年的历程,越学越觉得这一点重要、亲切。
俺是1938年入党的,那会儿,党还处在秘密工作的条件下。入党那天,支部书记刘生财对我说:“共产党是为穷人办事的,是为大多数人谋利益的。欣茹同志,入了党,就要把心掏给党,为革命,不怕牺牲个人一切!”
“入了党,就要把心掏给党”,这话象刻在我脑子里一样,四十三年来,一直记着它。1942年,日寇进行“五一”大扫荡,俺和村里的共产党员、自卫队员白天在青纱帐里打游击,夜晚进村惩办日伪汉奸,宣传革命道理。那时候,共产党员和人民群众同甘共苦,许多人冒着杀头的危险一次次掩护共产党员度过难关。就是这样,共产党员和人民群众相依为命,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那时我怀了孕,心里急得不行,俺想:抗日正在火头上,挺着个大肚子还怎么和同志们一块儿打鬼子。就用半尺多宽的一块白布紧紧缠住肚子,照样和大家一起破路、割电线。当时想: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就是死了,也心甘情愿。俺有两个孩子都是这样用白布缠死在肚子里的。为啥战争年代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那么高?关键是共产党员舍身忘死为革命、为群众谋利益,与群众同甘共苦,患难与共,共产党和人民群众建立了血肉相联的密切关系。现在,我们党处于执政党的地位,应该十分注意保持党的优良传统。俺大队的社员都知道我有个怪脾气,集体的东西,哪怕是一个花生豆也不能随便吃,不管是来检查工作的领导,下乡干部,俺从没陪着在大队吃过一顿饭,要一块吃,就家去吃我的。有一次,一个外甥女听说县被服厂招工人,就兴冲冲地找到俺说:“姨,你是老模范,跟县领导熟,说句话,让我当工人吧。”俺一听就腻歪了,说:“老模范是带领群众干社会主义的,可没有担负着给你走后门的责任。”外甥女听后哭着走了,回去对她妈说:
“俺姨在‘文化大革命’中被别人折腾得那个样儿,咱那么疼她,这会儿,她一点事都不给办。”后来,俺姐姐来了,俺对她说:“不是不给办,是不能办。俺是共产党员可不能给党抹这个黑。”
胡耀邦同志在庆祝建党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说:“我们一定要下最大的决心,把党和毛泽东同志创造的优良党风大力地恢复和发扬起来,并且带动全民族,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话真说到俺心坎上了。党是为人民的利益而存在和奋斗的,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是每个共产党员的天职。一个人不论职务高低,都应该是人民的公仆,应该永远“把心掏给党”。
(王元套、徐春林、张锡杰整理)
(原载7月18日《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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