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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滦南县纪委的报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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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7-22
第4版()
专栏:

来自滦南县纪委的报道
今年四月十一日,杨万丰之子与霍文信(大队党支部书记)之女结婚。杨为庆贺娶儿媳,霍为祝贺闺女出嫁,先后请客三百一十人,受礼一千二百一十五元。四月十日,杨请六十多人先吃了一顿红棚饭。十一日,摆席二十一桌,十五日又摆十五桌,先后待客二百一十六人次。同时,霍办宴席三十桌,待客一百八十人。为做到饭菜丰盛,杨两次找汽车从一百五十里外的南堡带海货,霍也下了很大功夫,双方为备宴席先后花去一千一百三十元。杨还四次动用公家汽车接亲送友,派专车将儿媳的嫁妆拉到家里,又派专车由一男一女陪同接新娘。
县纪委鉴于杨、霍检查错误态度较好,有悔改表现,决定免予党纪处分。滦南县委听取了县纪委的建议,以正式文件通报全县基层党支部。
中共滦南县委纪委 红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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