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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铝矿建设范围内该搬迁的农户长期不搬迁 严重影响矿山的生产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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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7-27
第2版()
专栏:来信

洛阳铝矿建设范围内该搬迁的农户长期不搬迁
严重影响矿山的生产建设
编者按:在洛阳铝矿建设范围内,应当搬迁的农户长期拒不搬迁,一些社队干部并采用种种恶劣手段进行敲诈勒索,情节严重。
现在,有许多应当很快解决的问题长期解决不了,有些本来可以办成的事情却拖延时日不去办,以致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损失。这种状况,实在令人焦虑!
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是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一切局部利益要服从整体利益。有的单位不按上述原则办事,甚至千方百计损害国家利益。对这些单位的有关人员,首先要进行思想教育,纠正他们的错误思想,其次,对情节严重的,要绳之以法,依法论处。只有如此,才有利于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编辑同志:
洛阳铝矿是我国大型氧化铝厂郑州铝厂的主要生产基地。该矿包括张窑院和贾沟两个矿区,在洛阳地区新安县境内。张窑院矿区于1966年建成投产,贾沟矿区计划今年建成投产。目前,有三个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严重影响矿区的建设和生产。
第一、贾沟矿区于1971年开始建设,还剩下30万立方剥离工作量,由于76户农民不搬迁,不能按期建成投产。
为了解决76户农民搬迁问题,矿山先后付给公社、大队52万元(不包括正常的征地、迁民补偿费)。1975年动员搬迁时,社、队要求给占地队修建五个排灌站和一个水塘,经与新安县、石寺公社及有关大队协商,矿山付给支农款34万元。这笔款公社拿去后,只给北岭大队建了一个排灌站(花了7万元),其余被公社挪用。1978年,有关大队又提出要求解决运输费用,安排社员生活,否则不搬迁。协商结果,又给有关大队支农款18万元。两次钱都取走了,但76户农民一户未迁出。
去年12月,矿山又找县、社、大队催迁,大队却要求给队办一个造纸厂,提出无偿支援22万元。到今年2月,经反复协商,议定矿山再支援13.5万元,但大队却还在搬迁的200米爆破危险区内兴建了一座耐火窑。由于搬迁问题得不到解决,该矿原定1980年投产计划不能实现,今年投产计划也将落空。
第二、公社有关队在矿区乱采乱挖,堵车挡道,问题相当严重。1979年,石寺公社组织北岭大队强行在矿山剥离区内,乱采滥挖高铝矿石二万余吨;1980年秋季,石寺公社张窑院大队到张窑院矿区生产采场高铝矿堆上,哄抢矿石约三千吨。有的队还经常以各种借口,阻挡矿山生产正常进行。
第三、社队用电浪费的情况达到惊人的地步,而且不交电费。
洛阳铝矿用电,是由郑(州)、洛(阳)、三(门峡)电网供给的。主降压变电所自1966年建成后,到现在已有三个公社、二十几个大队在矿山主变线路上接、挂用电,线路长达78.5公里,挂带变压器63台,总容量为5,635千伏。1979年以前,农村用电量每月45万度,现在每月为90.5万度,而矿山每月生产用电只有10多万度左右。农村用电还拒不交电费,矿山每月要为农村垫缴电费三万多元,最高月份竟达五万元。据不完全统计,1966年到1980年,社队用电不交、欠交电费已达103.46万元。
农村社队用电浪费惊人。今年2月,上孤灯大队社员用大电炉做饭、取暖、烧水,点大灯泡和长明灯,比比皆是。平均每户每月耗电量高达550度。
上述问题,矿山每年多次向新安县委和石寺公社党委反映,始终没有得到解决,严重地影响了矿山生产和建设,国家资源和财产至今还在遭受严重的损失和浪费。 侯清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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