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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群众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海安县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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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7-27
第3版()
专栏:

依靠群众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海安县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
本报讯 江苏省海安县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努力做好调解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安定团结。
海安县委广泛发动群众,层层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把做好调解工作当作政治思想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目前,全县45个公社、镇、场都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农村、城镇居民委员会和工厂企业分别建立了调解组织,二万多名调解员遍布全县各地。去年以来,全县共调解处理各种民事纠纷7,815件。
丁所公社堡河大队社员徐绍荣和沿口公社树元大队女社员罗守兰婚后不和,女方要离婚,并带着娘家亲友去男方闹事,男方队里群众愤愤不平,双方争执不下,吵着要上县里说理。公社人民调解委员吴德学知道后,立即赶到现场,和队干部一起,调查情况,分清是非,严肃指出各方所负的责任,经说服教育,较好地解决了这一纠纷。1979年以来,这个公社发生的123起民事纠纷,全部就地得到解决,群众比较满意。
海安县的二万多名调解人员,大多是退休职工、退伍军人和不脱产的队干部。县里十分注意加强对他们的培养教育,帮助他们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提高法律、政策和业务水平。县委专门举办训练班,组织调解人员学习法律,学习有关民事调解工作的方针政策。广大调解人员不为名,不图利,不怕苦,不怕难,坚持调解为主,耐心进行思想教育,使大量的民事纠纷得到了及时、妥善的解决。今年3月上旬,县委表扬了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做出成绩的64个集体和148个个人。刘竹园 陆静高 徐春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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