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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变革必须适应于生产力的状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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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7-28
第5版()
专栏:

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变革必须适应于生产力的状况
什么是生产关系?一般是指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生产过程中人与人的关系,以及分配关系。什么是生产力?一般是指劳动者、生产工具和劳动对象。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性质,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普遍的规律。
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已经全面建立起来,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已经成为我国基本的经济形式。但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还很不完善,还需要对它进行必要的变革,特别是有必要摆脱照抄苏联的模式带来的消极影响,探索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模式。这是一个艰巨而复杂的任务。二十多年来我国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反复证明,要正确地处理这个问题,根本的一点就是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切实按照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办事,使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变革不是脱离而是适应于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状况,不是损害而是有利于社会生产的发展。什么时候我们违背了这一根本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改变就只能给我们带来不应有的损失,我们就要吃苦头。
由于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总的说还比较低,并且在各地区各部门乃至各企业之间生产力发展的状况又很不平衡,因此,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变革上,既不应该急于过渡,也不应该搞一刀切。过去在生产关系的变革上,追求越大越好,越公越好。这种“左”的倾向,严重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占绝对优势的条件下,应该允许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经济继续存在并有所发展,使之成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而不应该过早地取缔它。更重要的是,对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的管理体制,要探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模式,既保证在宏观经济方面能够作到有计划的发展,又能够把微观经济搞活,使各企业充满内在的动力。这就需要尊重集体企业的生产经营的自主权,并需要把国营企业如实地当作一个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注意充分运用各种经济杠杆的作用,改变现存体制下国营企业普遍存在的吃大锅饭和铁饭碗的局面。在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制度方面,需要进一步克服平均主义现象,实行各种切实有效地保证多劳多得的分配形式,例如不少工厂可以有计划地推广计件工资制,农村社队可以推行各种形式的联产计酬责任制,等等。在流通领域也要有计划地变革现行体制,增加流通渠道,减少流通环节,以促进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
总之,完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是一个艰巨任务,我们是要根据我国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在每一个阶段上创造出与之相适应并便于继续前进的生产关系的各种具体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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