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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农业税奖励干部是错误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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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7-30
第4版()
专栏:

用农业税奖励干部是错误的
前些时,我们公社派人去上海买回几十台收音机,同志们以为是公社为表彰劳模大会准备的。谁知两天的时间收音机就被抱光了,公社上至书记,下至临时工,人手一台。他们说是卖给社内干部的,但从内部透露出:这批收音机是用1980年上交的农业税款买的。群众很有意见。当问起时,他们说:“县里有规定,有意见给县里提吧!”其他公社也有这样的事。
原来实行责任制后,县里怕农业税难收,就规定凡农业税收清的公社可从中抽10%或更多一点归公社干部所有,名曰奖金。
我认为用农业税奖励干部是错误的。
山东单县黄岗公社赵楼大队 韩德芹
答复
(一)
我们两次派人去调查,表明来信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单县黄岗公社除按菏泽地区规定发出的经费包干节约奖外,其余奖励都是不符合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文件精神的。用社有资金抵交农业税,冒领分成和购买收音机分给个人是错误的。我们已提请菏泽地区行署检查纠正。山东省财政厅
(二)
我们同意公开发表这封读者来信。这种做法不仅违反财经纪律,而且影响农业税政策的贯彻落实。财政部
(三)
寄来的读者来信已阅。如果信中所述事实是真实的,我们的意见,可以公开登报。
农业部人民公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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