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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宜用公费组织离休干部旅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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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7-30
第4版()
专栏:

不宜用公费组织离休干部旅游
最近,我在昆明遇见一个来自哈尔滨的二十多名离休干部“参观团”,它配有数名工作人员、医生。他们经北京到西南,再赴中南、华东等地,按出公差待遇。我大概估算一下,每人最少要耗费一千元以上。
当然,有些离休干部经济比较富裕,身体条件又允许,希望看看祖国的大好河山,有关部门可以负责组织,但应该自费。
林业部规划局 李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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