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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以下农业技术推广体制必须调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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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7-30
第5版()
专栏:工作研究

县以下农业技术推广体制必须调整
安徽省科委 何济成 王百江 王竞
最近,我们就如何把农业科学技术传授到千家万户农民手里的问题,作了一些调查,深感原有的农业技术推广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农村实行责任制的需要,必须进行调整和改革。
目前县以下的农业技术推广体制很不完善,适应不了农民对于科学技术的迫切要求。首先,从县农业局系统来看,农技人员力量分散,在农业技术推广中起不到主导作用。不少县农业局及其下属单位的农技人员,少则四五十人,多的六七十人。这本来是一支很好的科技队伍,应当在推广农业新技术中发挥作用。但是,这些为数不多的科技人员,却分布在县局的农业、科技等十多个单位和部门,形不成一个“拳头”。相当一部分农技人员被安排做一般农业行政工作,在农业技术推广方面没有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其次,四级农科网不健全,难以担负推广和传授农业技术的繁重任务。不少县农科所起不了牵头的作用;公社农科站在农业技术推广中能够承上启下的不多;大队农科队和生产队农科组,有的地方根本就没有建立,或者虽然建立了却有名无实。因此,对现有的农业技术推广体制进行适当的调整和改革,势在必行。
我们认为,对县以下农业技术推广体制,可作如下调整和改革:
(一)对县农业局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进行调整,可分为两摊子,一为农情股,一为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站。农情股主要抓面上的农业生产,由原来抓农业行政工作的干部和一两名熟悉全县农业生产情况的技术干部组成,参与农业区划的制订,负责计划安排,了解和掌握生产情况,搞好农情汇报。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站,是将原来分散的技术干部集中起来。原来的植保站、水产站、畜牧兽医站、种子公司、农林科研所、良种繁殖(示范)场或农场,一律划归中心站领导,各自承担分工的农业科技任务。
(二)加强区农技站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和健全技术责任制。目前,区农技站比较普遍地存在着技术力量缺乏、管理松散、制度不严、责任不明等问题。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站要从组织上、思想上、工作上直接把区农技站抓起来,充分发挥这个“中间环节”的作用。公社农科站、大队农科队比较巩固的地方,要搞好示范,把技术传授给接受新事物较快的农民,并通过他们带动邻居、亲朋,逐步传开。同时,以农科站、队为现场,根据农事的需要,举办技术报告会、交流会、技术讲座,普及科学种田知识。没有农科站、队的地方,充分发挥民办公助的公社半脱产农技员的作用,组织他们抓点带面,或分片召开户主会传授农业技术,指导科学种田。与此同时,要逐步改变大队、生产队干部的结构。对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懂得农业生产的同志进行技术培训,经过三五年的努力,使这两级干部的科学文化水平逐步提高,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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