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5阅读
  • 0回复

新中国的海关政策与对外贸易政策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8-18
第5版()
专栏:

  新中国的海关政策与对外贸易政策
  杨波
过去的一百多年当中,在满清政府与国民党政府丧权辱国的反动统治下,各帝国主义国家以武装的经济的力量及奴役式的条约,侵犯了我国的海关自主权,操纵了我国的对外贸易,强迫我国开辟商埠,规定以极低的关税甚至免除关税向我国输入商品。帝国主义充分利用了这些特权,大量地向我国输入生产品,吸收廉价原料,并借此绞杀和阻碍了我国民族工业的自由发展,使我国长期变为落后的从属外国的半殖民地。这种关税不自主,对外贸易不独立的状况,直至一九四九年随着我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在全国范围内取得了基本胜利,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在中国的统治时代宣告结束而获得基本改变。
我新民主主义的海关政策与对外贸易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呢?在海关政策方面,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关税政策和海关工作的决定”的规定,主要为:①在国内能大量生产的或者暂时还不能大量生产但将来有发展可能的工业品及半制品,于进口同样的这些商品时,海关税率应规定高于该项商品的成本与我国同样货品的成本间之差额,以保护国家民族生产。②对于一切奢侈品和非必需品,订征更高的税率。③在国内生产很少或者不能生产的生产设备器材、工业原料、农业机械、粮食种籽及肥料等,其税率要低或免征关税。④凡一切必需的科学图书与防治农业病虫害等书籍,以及若干国内不能生产的或国内药品所不能代替的药品的输入,免征或减征关税。⑤为了发展我国的出口货物的生产,对于经由中央人民政府所奖励的一切半制品及加工原料的输出,只订很低的税率或免税输出。
在对外贸易政策方面,根据共同纲领第三十七条与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主要为:“保护一切合法的公私贸易。实行对外贸易的管制,并采用保护贸易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在平等和互利的基础上,与各外国的政府和人民恢复并发展通商贸易关系。”为保护与发展国内的生产事业,我们对外贸易政策的掌握是以“奖出限入”,促进“内外交流”平衡国际收支为原则的。
为贯彻上述海关政策与对外贸易政策,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所属之关税税则委员会,正在厘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的统一的出进口关税税则,不久将经过政务院审核批准,公布执行,中央贸易部亦正在制订全国统一的对外贸易管理办法。在新的统一的出进口关税税则尚未公布施行前,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及各地人民政府,根据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原则,对现行的旧的出进口关税税则,已先后初步进行了部分的合理的订正。如:为鼓励国产品的输出,目前关内一切出口的货物,一律免征出口关税,凡出口无利甚至赔本的货物,出口后其货物税部分,亦准予减征或免征,在进口税方面为扶助国内生产,保证原料供应,减低生产成本,在目前国产棉花不足的情况下,外棉的进口准予全部免征关税(根据中央财委会的决定,此项免税期限,规定为今年九月底新棉上市以前为限),农业用的DDT等杀虫药剂,科学实验用的图书、仪器、标本、实验用器械及其零件,化学实验用品,为复制出口而进口之纸花原料等,亦皆准予免税进口。抽纱工业用之细洋纱、软洋纱、亚根地纱等进口原料(复制出口),矿工用灯等,其进口税率则分别由百分之六十五至八十,减至百分之二十五至十五。此外为我国可能生产的及需要不大的铁丝圆钉、风灯等货物,其进口税率,则分别由百分之四十至五十,提高至百分之八十至六十五。
在对外贸易管理方面,根据“奖出限入”,促进“内外交流”及平衡国际收支的原则,我各地现行之对外贸易管理办法中,对出进口货物的管理,一般皆规定为:准许出口、特许出口、禁止出口与准许进口、特许进口、禁止进口六类。各种准许出进口或禁止出进口货物的分类,则完全根据国内生产与消费情况的变化而变化。在出口方面:①凡国内能大量生产且自给有余的一般物资,皆采打开国外销路,鼓励输出的方针。如本年二月二十二日华北对外贸易管理局将豆油、棉子油、花生油、花生米、花生果等十种油类与油料,由统销出口改为普通出口货物,即属于此类。②国内可以生产但敷余不多的物资,即限制输出。目前棉子饼、菜子饼、花生饼等列为特许出口范围,麸皮、绵羊毛、生黄牛皮等暂停出口,即属于此类。③凡属战略物资及国内生产不足自用的少数物资,则实行禁止出口,或统销出口。如目前粮食、棉花、铁桶、金、银、活牲口的禁止输出,钨、锑、锡、金属矿砂等统销出口,即属于此类。在进口方面:①凡国内可以生产并能自给的工业原料、器材等物资,为保护本国生产的发展,即禁止进口。目前的烧碱、盘纸、炭精杆、酒精、镀锌铁丝、氯酸钾、白报纸、石膏、硫磺等物资的禁止进口,即属于此类。②国内可以生产并能自给的一般生活消费品,亦禁止进口或限制进口,如棉织品、丝织品、海产品、火柴、纸烟等即属于此类。③一切奢侈品与国内不能生产或生产不足的非必需品,则禁止进口或限制进口。如口红、尼龙制品、各种洋酒、罐头等即属于此类。④凡为我国内不能生产或生产不足的各种生产机器、器材、原料等物资,即奖励输入。
与对外贸易管理办法相辅而行的外汇政策,其牌价的掌握,供汇的尺度等,亦同样是以保护国内生产事业,开展对外贸易,争取外汇,兼顾一切正当的出进口利润为准绳的。
由于中国人民大革命的伟大胜利与上述海关政策、对外贸易政策的实施,不但已收回了我国在关税政策方面的独立自主权及管理海关事业的自主权,有力的保障了我国工农业生产事业得以稳步的恢复与发展,使本国的生产品能与外国商品进行竞争,而且已使我国的对外贸易状况,发生了新的重大变化,由过去多年来进出口贸易额严重入超的形势改变为今天出进口贸易额的平衡,并有相对的出超。如天津港一九四九年海关的统计,出进口贸易总值人民币三三,三五七,五九三万元,其中出口贸易额占百分之五六·八,进口贸易额占百分之四三·二,共计实际出超四,五三七,八二三万元。另据海关总署统计,一九五○年上半年全国各港口出进口贸易总值为九一,九一六亿,其中出口贸易额占百分之五七·三,进口贸易额占百分之四二·七,实际出超一三,三三二亿元。此外在出进口货物种类上,亦开始改变着旧的状况,特别在进口方面,各种主要生产机器,器材,化学产品及其它工业原料等的比重已开始增大,而奢侈品,一般消费品的比重则大为缩小。这从天津港一九四九年与一九三六、一九四七年全国的进口货分类统计中,即可窥见一斑。
天津港一九四九年与一九三六、一九四七年全国主要进口货分类比较表:类别一九三六年一九四七年一九四九年
占进口总值占进口总值占进口总值
百分比百分比百分比纺织纤维及其制品类 一一·八 二四·七 一四·三金属及其制品类 二八·四 二五·○ 三二·一化学产品及染料类九·九一○·七 二○·八油、脂、腊及其制品类一一·二 一五·五 六·八食品、饮料、药材及烟草类一三·九 七·五二·三
注:一九三六、一九四七年系全国的百分比,一九四九年系天津港一地的百分比。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解放后我们的进口货物中,生产器材、机器及化学产品等物资的比重,较过去是增加了,而食品、饮料、烟草等奢侈品及生活消费品的进口,则较过去大大减少了。今年上半年全国的实际进口货物及中央贸易部与苏联及其它新民主主义国家所签订的易货合同中,亦大部分为工农业生产机器、器材、原料等生产资料。
综合上述我们的关税政策与对外贸易政策的主要内容,及其实施的情况,不难了解我们新民主主义的关税政策及对外贸易政策的制订与实施,完全是以保护发展我国工农业生产,保护人民财产,建设独立的、自由的、繁荣的新民主主义经济体系为基础的;其对保护我国工业发展所起的重要作用,正如刘少奇副主席在北京庆祝五一劳动节干部大会上演说所指出的:“帝国主义已经从中国赶走,帝国主义在中国的许多特权已经被取消,新中国的海关政策与对外贸易政策已经成为保护新中国工业发展的重要工具。这就是说,我们已把中国大门的钥匙放在自己的袋子里,而不是如过去一样放在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袋子里。从今以后,中国工业就不致受到帝国主义的廉价商品的竞争,中国的原料将首先供给自己工业的需要。这就扫除了一百年来使中国工业不能发展的一个最大的障碍”。
一九五○、八、一二(附图表)
一九四九年出进口货值百分比出口 进口货名百分比 货名 百分比棉纱12.83 棉花 13.97棉布8.94 化学产品 10.21猪鬃6.63 柴油,煤油9.55化学产品6.53 五金矿砂 7.65蛋品6.27 米5.97动物及产品 6.26 纸5.65五金矿砂5.42 机器及工具5.34桐油5.32 染料等5.07纺织制品5.31 橡胶及制品5.00油,蜡(桐油在外) 3.46 麻及制品 4.26杂货3.40 滑机油,石蜡等3.73豆 2.78 汽油等3.29茶 2.78 麦粉杂粮 2.80皮张,皮货 2.48 棉货 2.71纺织纤维(丝在内) 2.47 杂类金属品2.42杂粮2.25 毛及制品 2.10纱线编制品 2.21 车辆船艇 1.75子仁1.45 燃料煤1.48燃料1.40 木材 0.76玻璃及制品 1.40 荤食等0.69药材及香料 1.38 丝及制品 0.65匹头(棉布除外)1.10 其他 4.95其他7.93 总计 100.00
总计 100.00
资料来源:1949年中国对外贸易报告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