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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贸易民族用品生产企业可以得到人民银行低息贷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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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8-03
第1版()
专栏:祖国各地

民族贸易民族用品生产企业
可以得到人民银行低息贷款
中国人民银行最近发出通知,决定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企业给予低息贷款。
通知规定,少数民族聚居省、自治区,特别是呼和浩特、兰州、成都、昆明、贵州、西宁、延吉、海拉尔、湘西、拉萨、哲里木盟11个少数民族用品生产基地,生产少数民族用品的企业发展生产所需要的流动资金和中短期设备贷款,银行要按照贷款条件优先给予支持。对其贷款给予低息照顾,按月息千分之三点三计息(一般工商贷款按月息千分之四点二计息)。
通知还规定关于少数民族聚居地方的一些资金不足、经营困难的商业、供销社部门和工艺复杂、利润低的集体手工业,也给予低息贷款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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