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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使他们提高了认识——国家农委和农口各部门领导干部农村调查汇报会侧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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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8-04
第2版()
专栏:

实践使他们提高了认识
——国家农委和农口各部门领导干部农村调查汇报会侧记
最近,国家农委召开会议,听取农委和农业部一些领导干部到农村调查的情况汇报。记者听了各调查组的全部汇报,看了调查材料,并同一些调查组的负责同志进行了交谈。大家的普遍感受是:这次调查了解了实际,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发现了问题。
根据国务院负责同志的指示,在国家农委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由国家农委和农业部、农垦部、社会科学院农业经济研究所等部门组成了17个调查组,有部长、副部长等领导干部,以及有关方面的技术人员,共一百四十多人。分赴15个省、区,选择各种不同类型的地区,重点调查农业生产中的联产计酬责任制和多种经营等问题。经过两个月左右的调查研究,分别回到北京。
参加调查的同志虽然大多年逾半百,有的已是七十高龄;但他们不辞劳苦,到农业生产第一线,通过召开座谈会、走门串户、田头谈心等各种形式,获得大量第一手材料,写出了上百篇调查报告。各调查组在汇报中,谈到的一个共同感受是:当前农村形势之好是多年来没有过的。特别是那些长期贫困落后的地区,面貌变化之快,出人预料。许多过去吃粮靠返销,生产靠贷款,生活靠救济的“三靠”队,变成了“靠三”队:靠三中全会的精神改变了面貌。调查组的同志们耳闻目睹农村的喜人形势,很受鼓舞。他们说,短短两年多的时间,我国农村形势大变化,事实说明:三中全会以来党对农村的方针政策是完全正确的,是非常英明的,它已经结出了丰硕成果,并且正在发挥着它的巨大的威力。
统一了思想认识
汇报会上大家热情称赞联产计酬责任制,普遍认为,当前农村形势好,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最重要的一条,还是由于实行联产计酬责任制,既发挥了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又充分调动起广大群众的积极性。抓了这项工作,就抓住了农村工作的要害。
从大家所谈的情况看,这次调查的一个很大收获是:实践使大家统一了对包产到户、大包干的认识。国家农委委员朱则民说:在这次调查之前,我也和许多同志一样,认为包产到户、大包干是贫困落后地区治穷的权宜之计。这次从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中受到了教益,使我认识到包产到户、大包干不仅是治穷的办法,而且也是发展生产的积极办法。无论是包产到户或大包干,都没有改变集体所有制的生产关系,都是经营管理的一种形式。我在同一些农民谈话中得到了一个启示:要搞好农业生产,不仅要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更重要的还必须解决他们的责任心问题。“包”,就是解决责任心问题,就是责任制问题。农业部副部长赵修说:我对联产计酬责任制,特别是包产到户、大包干,是有个认识过程的。早在六十年代初期,就有人提出过包产到户的问题,那时不仅不准搞,而且还要挨批。粉碎“四人帮”之后,我到内蒙古自治区农村调查,有个大队,自留地里的庄稼普遍比集体地长得好,产量高。自留地亩产过千斤,集体地只有一百多斤。这个大队想了个办法,把社员自留地收回,把一些盐碱地分给社员当自留地。可是,这些地很快又变好了。自留地的庄稼不仅逮住了苗,而且产量仍然比集体地高出很多,盐碱化也很快改变了,被收回去的自留地产量又掉下来了。这个事实发人深思:为什么自留地普遍比集体地的庄稼长得好,产量那么悬殊?为什么社员能把盐碱化了的自留地种成好地?我感到这就是个责任心问题。农业生产的联产计酬责任制的中心问题是个“包”字,作为责任制来说,越具体、越明确、效果就越好。这就是许多地方农民欢迎包产到户、大包干的原因。什么是统一分配?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是自己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社员群众三者关系,这就是统一分配。
从这次汇报会上看,对包产到户、大包干的看法,过去有争论的现在比较一致了,过去反对最坚决的,也改变了看法。大家也谈到实行包产到户、大包干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如争水、争牛问题;地块划分过碎;机械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等等。但这不是主流,也不是包产到户、大包干本身的问题,而是工作问题。只要加强领导,是可以避免和克服的。
“一刀切”和“切三刀”
现在各地农村实行的联产计酬责任制,形式多种多样,做法也不完全一样。有的联产到组,有的到劳,有的到户,有的大包干,有的专业承包,有的几种形式并用。应当根据什么来确定采用哪种形式责任制?由谁来决定呢?在汇报中,有的同志曾经讲到这样一个事实:有的地方对联产计酬责任制作过这样规定:山区可以联产到户;丘陵地区可以到劳;平原地区只准到组。在贯彻执行中问题不少,上面硬性规定,下边层层生搬照套,群众对此很有意见。他们说:中央不叫搞“一刀切”,难道“切三刀”就可以了吗?平原虽然条件比较好,但也有少部分社队贫困落后,温饱问题尚未解决;同样的道理,山区也不一定全部都搞包产到户或大包干。确定责任制形式既不能搞“一刀切”,也不能“切三刀”、“切五刀”。总之,不区别不同情况就是不对的。
从大家汇报的情况来看,概括起来有两点:一是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适合哪种形式就采用哪种形式;二是把选择责任制的权力真正交给群众,尊重群众的自主权,由群众自己决定,不能由领导上作硬性规定,更不应当搞瞎指挥。农业部副部长赵修说:“我们在调查中对选择责任制形式和责任制的发展趋势作了探讨,深深感到,各种形式责任制的适应性,是有着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性的。建立和健全生产责任制的过程,是不断克服和清除左倾思想影响的过程,也是清除形而上学、贯彻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的过程。各种不同形式的生产责任制,都有个接受实践检验和广大群众对它的观察比较和选择的过程。群众说得好:“形式好不好,肚皮是记号;形式高或低,增产为依据。”到底好不好,还得看群众积极性高不高。不少同志还谈到:从一种责任制形式改为另一种形式的责任制时,如果是领导硬叫改的,群众就认为是政策变了;如果是群众主动去改的,则认为是完善了。这说明,确定责任制形式,必须充分发扬民主,由群众自己来确定。有些地方过去一律不准搞包产到户;现在又不问条件如何,一律要搞包产到户。这种做法,既不符合客观实际,也不会符合群众要求。
要给群众吃个定心丸
各调查组在汇报中普遍反映,当前,群众中普遍存在着一个思想问题:仍怕政策变。有的群众对干部说:“不怕你们的唯物主义,就怕你们的‘变政法’(辩证法)”。特别是一些包产到户和大包干的社队,群众更怕政策变。
农民怕政策变,不是没有原因的:一是过去有些事情说了不算,朝令夕改,失信于民。如自留地收了又放,放了又收,折腾了多次;说征购任务“一定五年不变”,结果水涨船高;有些地方春天搞了包产到户,秋后又拢起来,等等。二是有关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的政策规定不明确。有些群众说,包产到户、包干到户都是责任制的一种形式,为什么非要群众对集体丧失信心,才可以搞呢?有的文件规定可以“在一个较长时间内保持稳定”。较长时间是多长时间?“三五年不变”,五六年变不变?三是一些领导干部对联产计酬责任制的说法不同,影响下面的稳定。群众说:“上面神仙吵架,下边凡人遭殃。”
有些农村有一种说法,说“专业承包联产到劳”是高级责任制形式;包产到户、大包干是低级的,甚至是非法的,迟早要淘汰的。因此,有的单位不顾条件,向“专业承包,联产到劳”去靠;有些基层干部千方百计地要把包产到户、大包干“引导”或“过渡”到“专业承包,联产到劳”,纳入“正规”。这种思想也是脱离实际的,是一种变相的瞎指挥;也有另一种倾向,就是群众迫切要求党的领导,帮助他们解决新问题,而当地干部却撒手不管。
不少同志在汇报中还谈到,由于思想不稳定,实行包产到户和大包干的地方,有些群众有“捞一把是一把”的思想。对土地掠夺式的使用,不作长期打算,不愿在农田基本建设上下功夫。这对进一步发展生产很不利。为此,一些同志建议,应当进一步明确采用哪种责任制形式由群众自行选择,各种责任制形式都可以长期不变,要给群众吃个“定心丸”。
本报记者 张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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