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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幸福要靠自己劳动去创造 杜芸芸将十万遗产献国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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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8-04
第4版()
专栏:

真正的幸福要靠自己劳动去创造
杜芸芸将十万遗产献国家
本报讯 据7月29日《文汇报》报道:苏州丝绸印花厂的青年女工杜芸芸到上海司法机关,要求将继承的十余万元遗产捐献给国家。她说:“我还年轻,应该靠自己的劳动来生活。我愿意将这笔钱拿来支援国家的四化建设。”
杜芸芸今年23岁,一年前刚从插队的农村调回城市,到丝绸印花厂当艺徒。她五岁的时候,被孤独老人姑妈收为养女,住在上海。1966年底十年内乱开始时,家中的金银、珠宝首饰和存款被查封,按当时折价,这笔财产价值十多万元。她九岁时,养母病故,从此杜芸芸便寄宿在苏州的亲戚家。14岁开始,她就靠自己一双手替人家洗衣服和做零活,来维持最低的生活;进中学读书后,还经常帮人家做事,将每月所得一半作为学费,一半补贴生活费用。后来,有关单位先后几次共发给她近千元钱,她一部分用于自己的学习和生活费外,其余都给亲戚用掉了。
中学毕业后,年仅18岁的小杜,开始考虑今后如何度过自己的一生。当时,象她这样的孤儿,照理可以不必下乡插队,周围人也劝她,说:你落户在农村,养母的财产能不能给你就成问题了。有的人教她:如果这笔财产拿到手,光是利息就够你吃几辈子,你不应该朝农村跑,应当到上海去找街道办事处。杜芸芸想:这笔财产是我养母留下的,将来是不是给我,这由政府决定。可我现在不能把自己的一生寄托在这笔财产上,还是要用自己的劳动来创造自己的前途,不能伸手向街道办事处去要钱。就这样,她拒绝了亲戚的劝阻,毅然报名要求下乡务农,将户口迁往农村。在她插队期间,有些亲戚多次催促她去向有关单位讨还被查抄的财物,说:“只要拿到一只角,就够你用一辈子了,根本用不着吃这样的苦。”可是小杜回答说:“我相信党和政府的政策,要我去争去闹,坚决不干。”1979年5月,有关单位临时先发还她5,000元钱,结果这笔钱大多数都给亲戚用掉了。今年初,上海市司法机关对这笔遗产的归宿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确认杜芸芸是这笔遗产的唯一法定继承人,便通知她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继承权手续。当时,她向承办人员诚恳地表示:我是养女,按法律规定有继承权,但我还年轻,我能劳动,我不需要这笔钱来过生活。国家建设很需要钱,我愿意将这笔钱上交给国家。她还说:我深深体会到金钱不能给我带来幸福。将遗产交给了国家,自食其力,勤奋学习,这才是真正的幸福。她不仅口头提出要求,而且还写了书面申请报告。经上海市司法局、街道办事处、区法院等单位研究同意,上海市公证处已将她继承的这笔遗产上缴国库。
前些日子,记者专程到苏州去看望了杜芸芸。现在,她自己还没有家,寄居在一个同学的家里。二十多岁的姑娘,生活过得很艰苦,穿着很朴素。她告诉记者,对我个人来说,这笔遗产确实一辈子也用不完,但是过这种生活没有意义,它不能给我带来真正的幸福。我是新中国的青年,真正的幸福要靠自己劳动去创造。国家富强了,四化建成了,大家都可以过幸福的生活。所以,我经过再三考虑,还是将这笔钱交给国家。(附图片)
杜芸芸在整理手工码尺的丝绸产品。
苏州市丝绸工业公司党委书记蔡政(右一)和苏州丝绸印花厂的领导来到杜芸芸的住处看望。
文汇报 刘定传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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