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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民议会通过法案扩大地方民选代表权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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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8-04
第6版()
专栏:

法国民议会通过法案扩大地方民选代表权力
新华社巴黎8月2日电 法国国民议会特别会议今天闭幕。这次会议主要讨论和通过了“1981年财政预算补充法案”、“大赦法案”、“取消国家安全法庭法案”和“有关市镇、省和地区的权力和自由法案”(即“权力下放法案”)的前两章。
其中争论较大的是“权力下放法案”,这个法案主要是扩大地方集体(市镇、省和地区三级)民选代表的职权和责任。
法国本土目前划分为22个地区、96个省和36,413个市镇。市镇、省和地区三级虽然也有民选代表和机构,但这些代表和机构只起咨询的作用,或者只是在由中央政府委任的省长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根据这次国民议会通过的“权力下放法案”(前两章,即:一、关于市镇问题,二、关于省的问题),民选代表的权力明显地加强,省长改称为共和国专员。原来市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要先取得省长同意才能实行,改革后,这种决定可以立即付诸实行,当共和国专员认为某项决定不妥时,他可以提交行政法庭裁决。在省一级,原来省里的各种事务均由省长决定,改革后,省议会将变成省政委员会,委员会主席将成为省的行政事务首脑,共和国专员只管辖警察以及中央各部派驻省里的机构,对省里的行政和财政事务进行监督,有问题时可提交行政法庭或地区审计院判决。
在议会辩论中,反对派政党保卫共和联盟和法国民主联盟虽然也表示赞成权力下放的原则,但它们对政府的改革法案进行了激烈的批评,指责政府“仓促行事”,“没有充分与地方民选代表磋商”,法案“内容混乱”,“有害于国家的统一”。
法国总理莫鲁瓦在今天特别会议闭幕时强调指出,“法国人所希望的改革需要制定许多立法文件”,因此他宣布政府将在今年9月和明年3月再召开两次国民议会特别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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