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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军区某部指战员英勇扑灭森林大火 林业部和总政联合通报表扬 乌鲁木齐部队表彰抗洪抢险有功单位和指战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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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8-05
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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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军区某部指战员英勇扑灭森林大火
林业部和总政联合通报表扬
乌鲁木齐部队表彰抗洪抢险有功单位和指战员
据新华社北京8月4日电 林业部和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最近联合发出通报,表扬西藏军区某部指战员奋不顾身扑灭一场森林大火的英雄事迹。
通报说,1981年6月19日,西藏自治区米林县发生森林火灾。西藏军区某团发现后,当即决定由副参谋长廖昌福带领指战员奔赴火场灭火。20日凌晨,团长南富民、副政委刘国煜又率领一批连队,急行军26公里赶去增援。指战员们与烈火连续搏斗了十多个小时,将大火基本扑灭。紧接着,一营机炮连一排副排长苏联邦发现山崖上还有余火,便主动带领战士张宁、刘浩、姜廷武、曾智新、王华忠、姜方银、张勇、阿旺(藏族)、王茂林等九人奔上前去扑救。二营五连战士周训芳、李卫平闻讯也前去支援。他们披荆斩棘赶到复火点,立即进行扑打。但山上突然刮起强风,火借风势迅猛蔓延,刹时成为一片火海,将12名指战员紧紧包围。12名勇士在同烈火搏斗中全部壮烈牺牲。
为了尽快扑灭这次森林火灾,这个团所在师由副师长徐鸣皋率领,又迅速出动五个连队的指战员前往增援。指战员日夜奋战,到6月26日终于将一场延烧近4,000亩的森林大火彻底扑灭。
通报说,我们要向参加这次扑灭森林火灾的指战员学习。学习他们把火光当作命令、把火场当作战场,发现火情立即投入战斗,爱护国家森林资源的高度政治责任心;学习他们不怕艰难困苦,不怕流血牺牲,不扑灭烈火决不下战场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
据新华社乌鲁木齐8月4日电 人民解放军乌鲁木齐部队政治部“八一”前夕发出通报,表彰一批在抗洪斗争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指战员。
6月29日,天山中部的一股洪水,袭击了沙湾县安集海公社夹河子大队,群众房屋倒塌,庄稼被淹没,水库出现险情,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驻军某团闻讯后,一百六十余人分乘十辆汽车立即赶赴现场抗洪抢险。他们和群众一起奋战,堵住了水库的三处决口,开挖排水渠1,200米,抢收小麦360亩。
7月19日,吐鲁番地区骤降暴雨,葡萄沟一带受灾严重。驻军某部闻讯即分赴受灾严重的五个公社抗洪救灾。铁道兵某师帮助修复了两座水泥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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