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0阅读
  • 0回复

坚决杜绝“关系户”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8-07
第1版()
专栏:

坚决杜绝“关系户”
本报评论员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出通告,向各级纪律检查组织提出了一个十分尖锐而严肃的问题:严肃党纪,坚决刹住“关系户”这股歪风。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公布实施以来,党风确有好转,对社会风气也发生了良好的影响。但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使党风根本好转,决非举手投足之间就能实现,需要我们进行艰巨的不懈的斗争。十年内乱中滋长起来的某些不正之风,至今仍不同程度地在那里作怪,“关系户”就是为害甚烈的一种。
在一些人眼里,所谓“关系户”,就是那些与自己利害相关而必须予以特殊照顾的对象。“关系户”之间,“原则”靠边,货贿公行。而这一切又往往是在为“公家”办事的借口下进行的,颇能迷惑一些人。现在,这股歪风不仅存在于经济生活中,而且侵入了政治生活。在这股歪风盛行的地方,党的政策、国家与集体的资财,甚至职务和权力,都成了某些人行贿受贿的“礼品”。其结果,挥霍了人民血汗,腐蚀了公职人员,也败坏了党和社会主义社会的声誉。
搞“关系户”,实质上是变相的行贿与受贿,是一种剥削阶级的恶习。但是,就在剥削阶级统治的社会里,统治者为了本阶级的“长治久安”,也要惩治一些贪赃枉法的官吏,以缓和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尖锐矛盾。社会主义社会里,执政的是共产党。除了人民大众的利益,共产党人无所追求。所以,共产党人最讲廉洁奉公,总是严肃地对待贪赃枉法者。1952年颁布的《惩治贪污条例》和1979年颁布的《刑法》,对贪污受贿和行贿行为都明确规定必须依法制裁。在我们党内,也有相应的党规。这些律令和党规,依靠群众和党员的监督,对防止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腐化堕落,确实起了很大的作用。
但是这些年来,“关系户”歪风毕竟严重地危害了我们的事业。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点,就在于我们有关部门有法不依,或执法不严。他们或者对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因而麻木不仁,对搞不正之风的人不斗争、不处理,客观上助长了坏风气;或者默认、支持,甚至同流合污,为一些不法分子洞开鲸吞人民血汗的方便之门。这种情况,早已引起广大党员、群众的强烈不满。
不久前,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制止商品流通中不正之风的通知》。现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又发出通告,要求所有共产党员必须模范地宣传和执行通知的规定,并且要坚决杜绝商品流通范围以外的不正当关系或变相贿赂行为。广大党员、干部和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严格执行中央纪委的通知,充分运用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这个武器,运用强大的舆论力量,同“关系户”这股歪风作坚决的斗争。各级党政部门尤其是司法和纪律检查部门,必须做到“执法如山”,把自己应负的重大责任切实担当起来。对搞“关系户”歪风的人,不管其职务高低,都要严肃查处:轻则批评教育,酌情给以党纪或行政处分;经济上必须毫无例外地实行退赔;触犯刑律的,必须依法予以制裁。只有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才能以儆效尤,杜绝“关系户”这股歪风。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