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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适销对路 生产责任分明 利润分配合理 闽清县社队企业增产增收增贡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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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8-08
第2版()
专栏:农村调查

商品适销对路 生产责任分明 利润分配合理
闽清县社队企业增产增收增贡献
福建省闽清县立足本地资源,面向外贸出口和农业生产、群众生活,积极、主动、稳妥地对社队企业进行调整,使企业的生产方向和经营项目更加合理,生产责任制更加完善,利润分配更加有利于农民群众。今年以来,社队企业在调整中总数增加,新产品增加,总产值逐月上升,上半年已达1,435万多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1.6%。
闽清县地处山区,有丰富的竹木、瓷土等自然资源,又有比较雄厚的技术力量,具有发展社队企业的优越条件。近几年来,这个县先后办起了种养、瓷器、建筑、造纸、竹编、服务等十大行业740个厂,去年总收入达二千六百七十多万元,占农村三级经济的48%。
今年年初,县委和县政府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国民经济实行进一步调整的方针,从资源利用、产品销路、经济效果等方面,对全县的社队企业逐个进行研究、分析,一致认为社队企业对于巩固和壮大集体经济,发展商品生产,活跃城乡市场,扩大外贸出口,增加国家财政和农民收入起了积极的作用,这是主流,应当肯定。特别是随着农业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出现大批剩余劳力需要安排的时候,社队企业应该继续办好。但是也确有一部分企业生产方向和经营项目不尽合理,存在着滥用林木资源,产品没有销路的问题;此外,生产责任制不够健全,利润分配不够恰当的情况也普遍存在。对社队企业进行调整很有必要;只有积极、主动地搞好调整,社队企业才能在新形势下更加健康地发展。
社队企业应当怎样进行调整?闽清县委和县政府从本县实际情况出发,着重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对社队企业的生产方向和经营项目进行调整。县委和县人民政府总结和推广了白樟公社瓷厂和省璜公社竹编厂根据市场需求动向做好企业调整工作的经验。白樟公社瓷厂由于从生产滞销的日用碗瓷及时转为生产畅销的建筑材料釉面砖,使僵死的企业恢复了活力。省璜公社竹编厂去年狠抓了产品创新,使产品首次打入欧美市场,产值比前年猛增65%。通过学习这两个厂的经验,今年全县各社队企业都把生产适销对路产品,作为调整的重要内容。以生产“小方材”为主的35个社队综合加工厂,属于关停之列,就把它们的“停”当做“转”的开始,让这些厂利用竹木资源充足、加工技术精良、靠近省会福州等有利条件,分别转产竹木家具。今年上半年,仅运销福州等地的竹、木制品,金额就达15万多元。对于跟大工业争原料的一个纺织厂,停止了筹建,把力量充实到发展竹编生产上。已不需要再生产的三个土磷肥厂关停后,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有两个厂转产市场急需的轻胶凉鞋、拖鞋,今年产值可达到二百多万元;另一个利用本地丰富的石英石资源,转产金刚砂。瓷器生产是这个县社队企业产品的大头,15个社队瓷厂,过去大部分生产电瓷产品,只有一个生产建筑用釉面砖。去年以来电瓷产品滞销,而釉面砖却供不应求。据此,他们采取果断措施,千方百计增产釉面砖。预计全县仅釉面砖这一项,今年的产值可比去年增加260万元。经过压长线,抓短线,全县社队企业在调整过程中不但没有垮过一个,而且还新增加了15个厂、12种新产品,从业人员从去年底的一万三千二百多人,增加到一万九千八百多人,占农村总劳力的30%。
二是对社队企业的经营管理形式和生产责任制进行调整。闽清县委和县政府,吸取前几年有的社队企业管理无制度、劳动无定额、好坏无奖罚,严重挫伤务工社员劳动积极性的教训,把搞好经营管理,落实生产责任制作为办好社队企业的动力来抓。去年,塔庄公社党委狠抓社队企业以建立生产责任制为中心内容的整顿工作,一举改变了过去存在的出勤率低、工效低、质量低、产值低,浪费多的状况。县委和县政府及时总结并在全县推广塔庄公社的这个经验。提出在调整中作到两改:把统负盈亏改为自负盈亏,把固定工资改为计件工资。目前这个县社队企业落实的生产责任制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五定一奖”到厂,任务到班组,定额到个人,减产受罚,超产奖励。实行这种办法的有五百三十多个,占全县现有社队企业的70%;二是以产计酬。实行这种责任制的有七十多个,占企业总数的10%;三是经济大包干。这种责任制多集中在服务行业、队办企业,有一百五十多个,占社队企业总数的20%。实行这三种形式的责任制,普遍收到了增产增收增贡献的良好效果。
三是对利润分配比例进行调整。闽清县委和县政府认为,社队企业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民群众自己的企业,给农民的实惠大小,直接影响到群众办社队企业的积极性。为了搞好社队企业利润分配比例的调整,今年3月,闽清县委和县政府认真总结推广了白樟公社社办企业和丽山联合瓷厂利润返队、寓利于民的经验。白樟公社的八个社办企业,去年企业利润达74万元,包括直接和间接分配给社员的达37.1万元,占52.8%,其中直接参加社员年终分配的10万元,占总利润的13.5%;间接分配27.1万元,占总利润的36.6%,池园公社丽山联合瓷厂是四个大队联办的企业,几年来,务工农民坚持“劳动在厂、分配在队,厂记工分,厂队结算”的办法,避免了务农务工社员之间的矛盾。在利润分配比例上,实行厂留40%作为扩大再生产的资金,60%回队直接参加社员劳动分配。去年这个厂的回队工资和利润返还占四个大队当年分配总金额的51.4%,人均收入72元。此外,这个厂还从提留的职工福利金中拿出18,800元,为大队建桥梁、修校舍,救济受灾困难户、解决大队合作医疗站的经费困难。通过总结推广白樟公社和丽山联合瓷厂抓好利润分配,正确处理大集体与小集体、扩大再生产与当年分配、务工与务农社员关系的经验,目前这个县的社队企业已深深地扎根于农民群众之中。
本报记者 江世杰
本报通讯员 许加余 池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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