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阅读
  • 0回复

北京市第一服务局五讲四美检查组行为不美 明知故犯吃高标准饭少交钱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8-08
第3版()
专栏:

北京市第一服务局五讲四美检查组行为不美
明知故犯吃高标准饭少交钱
本报讯 最近,全国劳动模范、北京市丰泽园饭庄青年厨师陈爱武,在职工的支持下,向中共北京市委纪委筹备组反映了市第一服务局五讲四美检查组违反《准则》,用餐不按规定交费的情况,希望纠正这种不正之风。北京市纪委接到揭发信后,即和市财贸部一起派人检查,并责成北京市第一服务局严肃处理。
6月10日,北京市第一服务局组织的五讲四美检查组一行11人,中午在四川饭店吃了六菜一汤,共值29元,但每人只交了2角5分、四两粮票。下午,在丰泽园饭庄完成检查任务时是4点半,却又在饭庄大吃了一顿。经职工回忆和饭庄领导证实,那天他们吃的菜有:醋椒小桂鱼(古子,即汤锅)、虾黄蛋糕鱼片(鱼盘)、盐爆里肌筋(鱼盘)、砂锅蹄筋(二号锅)、鸡茸扁豆(大盘)、炸五丝筒(鱼盘)、烹腊肠青椒黄瓜条(鱼盘)、酱牛肉(七寸盘)、炒肉丝粉皮(大盘)、辣油黄瓜条(七寸盘)、鲜蘑扁豆(七寸盘)、拌腐竹(七寸盘)、糖醋白菜(七寸盘);另有粽子、银丝卷各一大盘、米饭一斤、茶叶四袋,共值35元5角4分。五讲四美检查组只交2元5角、粮(票)四斤。饭庄职工反映说:名曰“五讲四美”检查组,实际上是大吃大喝组。
1980年10月20日北京市第一服务局下发的《关于领导同志用餐和工作人员用餐收费问题的规定》说:“各级领导同志和其他工作人员到饭店、饭庄用餐,要按规定价格收费,坚决纠正吃高标准少收钱的不正之风。”这个五讲四美检查组明显地违反了这个规定。第一服务局为了切实纠正不正之风,挽回不良影响,责成有关人员进行检讨、补交钱款。有关人员已于8月1日将补交的现金33.04元送到丰泽园饭庄。8月4日,局党组就此事向上级作了书面检查报告,并向局属各单位发出了通报。通报中说:“检查组在检查‘五讲四美’过程中超标准用餐,本身就是违反‘五讲四美’的,是错误的……检查组在四川饭店以及其他饭店、饭庄吃饭如有超过标准的,由各单位认真核算报局,进行处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