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阅读
  • 0回复

为使学生受到守法教育,增强法制观念 今秋全国初中开设《法律常识》课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8-08
第4版()
专栏:

为使学生受到守法教育,增强法制观念
今秋全国初中开设《法律常识》课
新华社北京8月7日电 据《中国法制报》报道:从1981年秋季新学年开始,全国全日制十年制学校初中将开设《法律常识》课。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
据统计,我国现有初中学生四千五百多万人。
在中学开设法律常识课,是司法部提出的建议,教育部经过研究作出了决定。
中共中央最近指示:“大、中、小学都要增设法制教育课程。”
教育部编制了供全国统一使用的《法律常识》课本和教学大纲,并将法律常识确定为今后初中毕业生升高一级学校政治考试的内容之一。
《法律常识》课本内容包括:法的基础理论、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部分内容。
《法律常识》课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初步懂得法的概念及其阶级本质,获得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知识,提高学生对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认识,受到守法教育,增强法制观念。(附图片)
全国青少年地学夏令营在宁夏贺兰山下扎营。图为夏令营的同学们在地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参观地震台,了解预测地震的科学知识。
  新华社记者 吴文彪摄
辽宁省锦州市站五小学航模小组的学生在组装木制导弹快艇模型。
李铁成摄(新华社稿)
地学夏令营的同学们向地质工作者学习,不畏酷暑,登上贺兰山小口子海拔2,600米的高峰采集矿石标本。贺兰石以结构均匀、质地细密、清雅萤润、绿紫相依而著称,是石刻的精美原料。
新华社记者 吴文彪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