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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权参与投机倒把犯罪活动 上海毛毯厂厂长邱麓平被逮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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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8-09
第1版()
专栏:

利用职权参与投机倒把犯罪活动
上海毛毯厂厂长邱麓平被逮捕
新华社上海8月8日电 新华社记者陈毛弟报道:上海毛毯厂厂长邱麓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参与投机倒把犯罪活动,经初步查实,非法牟利二千六百多元。最近,上海市公安局卢湾分局提请卢湾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逮捕了邱麓平。
邱麓平今年五十二岁,1978年调任上海毛毯厂厂长。1980年春天,上海第十五羊毛衫厂退休厂医姚一南找到“老上级”邱麓平家中,声称有一家社办工厂要请他当“供销人员”,要求帮助解决原料问题。邱麓平当即答应“帮助解决”。过了不久,姚一南带了浙江鄞县赤堇公社针织厂的厂长携带一张“聘请书”,来到邱麓平家中,聘请邱麓平、姚一南为“供销人员”,规定“供销人员每年按月或分次向厂方提供市场上有竞争能力的原材料(成品腈纶纱)六吨”。条件是,提供一吨原料,付给每人“两个月工资,每月工资220元”等等。
邱麓平接受了这张“聘请书”,而且同意在“聘请书”上使用假名“陈新士”。为了履行所谓“供销人员”的“职责”,邱麓平不顾党纪国法,利用职权,从厂里搞到十吨棉型腈纶原料,由他安排加工成九吨半腈纶纱,交给姚一南“联系安排”。邱麓平自己则躲在幕后,他们用不法手段,将其中三吨腈纶纱分别“调拨”给浙江鄞县邱隘公社远景针织厂和余杭县小村公社红星针织厂,价格从每吨1.31万元涨到1.55万元,非法牟利7,200元。邱麓平供认:“这价格是我和姚一南商量后定下来的。每吨多卖2,400元,姚一南拿2,400元,我拿2,400元”。另外2,400元,邱麓平决定让给聘请他为“供销人员”的赤堇公社针织厂赚去。邱麓平还从购买其它几吨腈纶纱的社办工厂里领取了“工资”和“报酬”。
有关方面指出,目前在一部分工厂、企业中,确有少数人利用职权化大公为小私,成为社会主义的“蛀虫”。邱麓平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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