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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菜场克扣群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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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8-09
第5版()
专栏:

制止菜场克扣群众
今年苏州各菜场实行“定额到组,责任到人”以后,一些单位实际上是“长款归己”,使得有些营业员想方设法克扣群众。
短斤少两
4月4日至14日,我们对沧浪区南门、胥门、友谊、双塔和养育巷菜场出售的茅笋、蔬菜、肉、蛋抽查了137笔,笔笔少秤。南门菜场一个营业员出摊卖笋,发现有45次少秤。友谊菜场卖肉,因少秤多收款,五六个顾客找上门去。有的营业员屡教不改,被发现以后,态度横蛮。南门菜场一个营业员出摊卖笋,有五个群众到公秤处复秤,笔笔都少。这个营业员不仅不给群众补足份量,还说什么“公秤不准”,“你不买就倒出来”等等。市场管理人员会同菜场负责人突击盘点,除去合理亏耗,还多了三元二角一分钱。
还有一种现象,无论到那个菜场买肉,很少有找零的。都是七角、一元二角等整数,说:“包起来算了。”
提级提价
菜场在街头设点,把不“开面”(即不削老根)的茅笋当作“开面”的出售。我们在检查中发现43次,每次抬价二至四分。双塔菜场一个营业员每斤茅笋抬价六分。养育巷菜场营业员把夹心肉当腿肉卖,每斤抬价一角。友谊菜场酱品柜,把浙江榨菜冒充四川榨菜出售,每斤抬价一角。最近,酱品柜用克扣群众所获的非法利润设小金库一千三百余元。
双塔菜场蔬菜组把小档笋当大档笋卖,毛利率高达27%(蔬菜公司规定,茅笋的毛利率为20%左右)。
掺杂掺假
友谊菜场合作肉摊把每斤售价六角的头颈猪肉放在肉酱里,每斤以一元二角二分出售。有时把每斤九角六分的软肋掺在肉酱里卖,每斤要多卖五角左右。
这种变相涨价的行为,损害了群众利益,破坏了社会主义商业的信誉。建议商业主管部门加强管理,制止菜场的非法行为。
江苏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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