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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恣意扣口粮、工分 逼迫社员致死 徐官屯大队党支书徐学义被依法逮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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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8-10
第3版()
专栏:

滥用职权恣意扣口粮、工分 逼迫社员致死
徐官屯大队党支书徐学义被依法逮捕
编者按:大多数基层干部是能够同群众同甘共苦、全心全意为群众谋利益的。但是,也确有少数干部利用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为个人谋私利,甚至滥用职权、作威作福、违法乱纪、欺压群众。北京市郊区徐官屯大队党支部书记徐学义,就是一个极坏的典型。对于这种屡教不改的人,必须绳之以党纪国法。
本报讯 记者肖刚报道:最近,北京市通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并立案侦查了社员徐庆云被迫自杀一案。依法逮捕了滥用职权,以扣口粮、扣工分等手段欺压、陷害、报复社员的北京市郊区徐官屯大队党支部书记徐学义,并已依法起诉,提交县人民法院审理。京郊广大农村干部和社员受到极大震动,普遍反映:该捕,该办!
徐庆云是北京市通县觅子店公社徐官屯大队的社员,现年37岁。由于他在部队服役时动过两次手术,体力较差,干田间重活有困难。1979年11月,公社调他到侯黄庄中学当炊事员。工作不久,大队党支部书记徐学义,就借口没事先向大队打招呼加以斥责,后经公社同志向徐学义解释,他同意了这个安排。根据徐学义提出的条件,学校与徐学义共同为徐庆云签订了代工合同,决定每月给徐庆云工资36元,交生产队30元,记工200分。全大队有60多名社员在外做合同工,唯独对徐庆云要求最苛刻。徐庆云为了养家糊口,忍气吞声地接受了。
合同签订不久,通县外贸公司业务员徐又伦到大队商谈副业,问起徐庆云的近况,听说徐庆云每月向大队交款30元,认为太多,不合理,建议应减少些。徐学义当即拒绝,徐又伦生气地走了。对此,徐学义怀疑是徐庆云在外面说了坏话,怀疑徐庆云要破坏大队副业生产。他当晚召开支委会,以自己的怀疑和想象编造说:
“徐又伦说了,如果不给徐庆云工资放宽,副业到此结束。”以此煽动支委会通过决议,强制徐庆云回村。徐庆云抵制了这一错误决定。徐学义恼羞成怒,提出要经济制裁徐庆云。1980年1月,徐学义召开支委会,煽动支委,作出扣除徐庆云口粮(七个月)210斤的制裁决定。在通知出纳执行支委会决议时,徐学义又告诉出纳:“徐庆云不回村,交钱也不记工分”,“每月扣200分”,到县纪委到公社解决问题前,共扣除徐庆云家工分1,000分。
在采取以上经济制裁措施后,徐庆云仍不回村。徐学义竟以撂挑子不干工作的手段向公社施加压力。公社党委书记李克慈对徐学义不但不批评教育,反而在党委会上提出了让徐庆云回村的意见。徐庆云被迫多次到公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上告;徐学义则多次向公社、学校要人。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接受徐庆云的申诉后,派西作章同志调查了解。西作章曾多次严肃批评徐学义,明确指出:“这是报复”,“再拖着不解决,就要按打击报复处理”,并限期要队里将所扣口粮发还徐庆云。侯黄庄中学校长白宝忠也多次为徐庆云仗义执言。徐学义和大队副支书杨宝利等,认为这是栽倒在一个小小的社员手里,不镇住徐庆云出不了这口气。他们表面上应付县纪委的批评,而背地里不但不发还一粒口粮,还进一步扣去了徐庆云全家全部口粮517斤,并说:“凡分给他家的粮食,一律不给。”并写信诬告侯黄庄中学私自拉劳动力,以达到迫使徐庆云回村的目的。在徐学义等大队干部步步进逼之下,徐庆云一家无法生活,他自己只好在学校借口粮吃,把大孩子放在奶奶家,二孩子送到姥姥家,妻子张玉凤吃自留地的粮食。徐庆云无可奈何之下,又到北京市有关部门控告。徐学义更加恼火,扬言:“他徐庆云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到年终结算时,又通知会计将徐庆云之妻张玉凤全年劳动挣得的360元也全部扣去不发给。
一年来,县、公社的有关人员,不仅没有及时认真处理横行霸道的徐学义,反而慑于他的撂挑子不干等威胁手段,对他姑息迁就。最后,县教育局终于通知徐庆云过了春节回队。至此,徐庆云丧失了信心,回家后痛哭流涕,吃不进饭。他对妻子悲哀地说:“告了一年,最后还得回到他们手掌心,以后还得整死我。全家口粮、工分、钱都给扣了,往后怎么活?”在这种绝望的情绪下,终于在今年临近春节的1月 19日,含愤写了最后一封控诉书,也是绝命书,投到有关单位,自杀身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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