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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朱德同志关于发展农业多种经营的观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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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8-10
第5版()
专栏:

学习朱德同志关于发展农业多种经营的观点
李洪才
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指出,党在领导全国人民进行全面的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积累了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经验。”朱德同志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对发展手工业和农业多种经营的问题,提出了很多适合我国具体情况的重要观点。这里,仅就学习朱德同志关于发展农业多种经营的观点谈几点体会。
朱德同志非常重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他曾多次说过: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加速农业的发展,对人民生活和工业生产,都有很大的意义。只要这个基础打稳了,就能推动其它生产向前发展。他还从我国地广人众、资源丰富和历史上就具有多种经营的传统这个实际出发,一向认为我国的农业经济不能只发展单一的粮食生产,必须在发展粮食生产的同时大力发展多种经营。早在1955年,他同东北几个省的负责同志谈话时就明确地指出:“农业必须向多种经营发展。”
在五十年代的后期,由于片面追求粮食生产高指标,忽视发展其它经济作物和多种经营,使不少地区的经济作物和多种经营遭受了程度不同的破坏。朱德同志对这种情况甚感不安。1964年4月,他到四川省视察,看到那里的经济作物和多种经营破坏较重时,便严肃地指出:“四川是很富的地方,为什么这几年穷了?”“桑蚕、茶叶、桐油等都少了”,“不能只怨天旱,不怨‘跃’掉了。”“这也不准搞,那也不准动,价格也不合理。”他说:“山区粮食生产不出来,可以发展茶叶、桑蚕等经济作物。”
1964年1月至4月,朱德同志到华北、华东、中南、西南地区的13个省、市、自治区视察结束回京后,在4月23日写给中央的综合视察报告中,对恢复和发展经济作物和多种经营的必要性作了比较详细的阐述:“农业生产……必须大力发展经济作物和多种经营。”“有些地方,历来就是靠搞多种经营或者以经济作物为主的,如不抓紧恢复,不论对国家和集体都是一个损失。”“只有经济作物和多种经营发展了,农业才能为工业提供更多的原料,为国内市场和外贸提供更多的商品;同时,公社、生产队才能增加收入,增加积累,用以扩大再生产,反过来又为工业开拓了市场。因此,只有粮食和经济作物、多种经营全面发展了,才能更好地实现城乡互助、内外交流,才能使农村经济进一步活跃起来。”
朱德同志认为,我国是个大国,各地的地理和自然条件都不相同,作物的品种又繁多,发展农业多种经营,一定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不能千篇一律。他说:“如果千篇一律,就没有实事求是了。如果全国都搞种玉米运动,就没有因地制宜了。”“应该根据地理条件和自然条件的不同,能种什么就种什么,各县也不要千篇一律。”
朱德同志特别关心发展山区经济。1957年春,他到广东、广西、云南、四川等地视察,发现这些地区在发展山区经济方面存在一些问题。4月,他在写给中央的视察报告中,针对存在的问题,对发展山区经济的意义、政策和方法,提出了重要的意见。朱德同志认为,山区人民的生活是很苦的,山区的问题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只靠农业贷款和民政部门救济还不能解决问题。应该看到,从各方面努力使山区经济获得发展,是当前解决山区问题的一个重要手段。这方面的工作做好了,可以收到双重利益。应当采取的政策和方法是:减少经营环节,允许产地基层单位同外贸系统挂钩;纠正收购工作中的“多收少不收”等不合理现象;有计划、有领导地组织行商走贩收购山区物资;恢复过去的山货栈和重点建立加工整理部门;适当调整价格和税收政策;发动群众修筑道路,改善交通运输状况。只有这样,山区经济才能发展起来,山区的物资才能拿出来,外贸才能有更多的货源,工业原料才能增加。也只有这样,山区经济才能活跃,山区人民的生活才能得到改善。
朱德同志还十分重视发展热带经济作物。1957年1月和1963年1月,他先后两次到海南岛视察,每到一地都认真听取关于热带经济作物生产情况的汇报,并亲临现场仔细察看。朱德同志说,象海南这样的“宝岛”,应以发展热带经济作物为主,不一定要“粮食自给”。1963年3月,朱德同志在写给中央的视察报告中,对如何发展海南岛的热带经济作物提出了重要的具体意见。
朱德同志认为,发展农业多种经营,必须改变统得过死的作法,适当放宽有关政策,用政策调动广大农民发展多种经营的积极性。他提出:
第一、要允许农民富裕起来。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我国在解放前是个农民占大多数的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经济上贫穷落后,农民的生活很苦。社会主义应该使农民富裕起来,这样才能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同时,也只有使广大农民富裕起来,才能使社会主义建设不但在农业方面打下了较牢固的物质基础,而且还可以促进工业的发展,否则就会增加一些不必要的困难。朱德同志说:“不要怕农民富,农民没有吃穿,家都顾不了,哪能建成社会主义?”“农民富裕了,经济才能活跃”。
朱德同志认为,那种怕农民富裕起来会出现阶级分化的忧虑是没有根据的。他指出,“阶级分化是由生产资料为谁占有决定的,不是由农民的辛勤不辛勤劳动决定的”。在我国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条件下,农民靠自己的辛勤劳动而富裕起来,是不会出现阶级分化的。
第二、要允许农民发展家庭副业。发展农民的家庭副业,是农民走向富裕的重要途径。朱德同志通俗地说:“农民有钱花,主要靠副业”。1962年5月,他在中央工作会议的发言中指出:“农民的衣、食、住、行,光靠正业分点粮食解决不了,一定要靠家庭副业来解决。”他还呼吁:现在“限制家庭副业太死了,要解除禁令!”他还特别强调发展农民的家庭副业对巩固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意义。他说:“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要很好地解决,如果个人没有住房、没有饭吃、没有家庭,集体经济如何巩固?因为生产没有劲了。只有家庭副业发展了,生活改善了,集体经济才能巩固。”
第三、要开放集市贸易。随着农业多种经营发展,农副产品增加了,单靠国营市场一条渠道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农贸市场。农贸市场是国营市场的必要补充。朱德同志说:“六亿人民的生意,单靠国家做是不行的,不让个人做点生意,也不让集体做点生意怎么行?怎样把东西拿进来(收购)?又怎样把东西分出去(销售)?”“农贸市场很好,不必怕,有买有卖就活了。”当然,集市贸易“也有它消极和不利的一面”,会出现投机倒把分子。但是,“只要我们做好市场管理和税收工作,严厉打击投机倒把分子,是可以限制他们的活动范围的。”
第四、要实行等价交换。建设社会主义不能剥削农民,一定要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朱德同志说:“要农民把东西拿出来,国家也要拿出东西来,实行等价交换,公平交易,对农民剥削是不行的。”
“剪刀差虽然不可能立即解决,但是,一定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逐步解决。”他还说,国家在收购农民的农副产品时,不能随意压级压价,使农民吃亏。总之,只有实行等价交换,使农民得到好处,农民才能有发展多种经营的积极性。
第五、要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在现阶段,在农业生产中实行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多种经营的发展。1961年7月,他在写给中央的一封信中指出:发展农村的手工业和副业生产,“最主要的问题是要在农业上实行小段包工和建立生产责任制,以便加快农业发展速度,抽出较多的时间参加手工业和副业生产。”
朱德同志关于发展农业多种经营的观点是在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初提出的。历史已经充分证明:朱德同志关于要注意发展手工业和农业多种经营的观点是完全正确的。现在我们学习朱德同志关于发展农业多种经营的观点,感到非常亲切,也具有现实意义。(附图片)
朱德同志1960年在北京参观养蜂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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