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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稳定和完善生产责任制创造条件 河南省委采取措施减轻农民负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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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8-11
第2版()
专栏:

为稳定和完善生产责任制创造条件
河南省委采取措施减轻农民负担
本报讯 记者伊心恬报道:中共河南省委最近要求各级党委采取有力措施,减轻农民负担,以稳定和完善各种农业生产责任制。
目前农民负担过重,已成为影响各种生产责任制稳定和完善的大问题,亟待解决。河南省委要求各地要坚决贯彻执行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从各方面减轻农民的负担。省委根据各地的调查和最近召开的省委扩大会议讨论的意见,提出了以下三点减轻农民负担的主要措施。
首先,要“精兵简政”。应允许农村基层各系统的干部相互兼职,尽量减少享受补贴干部的数量。各地要学习郸城、沈丘、登封、西平等县民主选举大队、生产队干部的经验,减少干部人数,实行定额补贴的制度。大队享受定额补贴的干部,一般三到五人,最多不超过七人;生产队一般二人,最多不超过三人。补贴的标准都要和本队的生产收入水平、本人工作好坏联系起来。省委还对干部定额补贴的数量,提出了原则性意见,大队、生产队干部的补贴数量,都应当经过社员或社员代表大会充分讨论,民主评定,并且报公社批准。
其次,建立干部岗位联产责任制。所有享受补贴的大队、生产队干部,都应当尽职尽责,工作好、增产增收的,应当和社员一样享受奖励。工作不负责任,减了产的,应当减少补贴。要把干部的责、权、利紧密地联系起来。有些社队实行净收入增长一成,干部的补贴也增加一成,收入减少一成,补贴也减少一成的办法,各地可以仿行。
第三,精简不必要的非生产人员,压缩从事其它各业人员的补贴。大队一律不要设置专职广播员、通讯员。农村医生、兽医、代销员、信贷员等,可实行大包干的办法。民办教师不应当分包给责任田,除了国家补助费归个人以外,集体可酌情给予补助。有的民办教师如果要求承包责任田,可不再补助或减少补助。有些贫困队为了解决民办教师的补助费用,采取向学生收学费的办法,也应当允许试行。对饲养员、水利管理员以及其他原来享受固定补贴工分人员的补贴问题,省委也要求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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