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8阅读
  • 0回复

依法从严惩处屡教不改的犯罪分子 北京市公安局注销13名罪犯城市户口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8-12
第1版()
专栏:

依法从严惩处屡教不改的犯罪分子
北京市公安局注销13名罪犯城市户口
本报讯 北京市公安局坚决执行《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注销了13名屡教不改的违法犯罪分子的城市户口。8月10日和11日,这些犯罪分子所在地区的公安机关分别召开群众会,宣布了市公安局的决定。13名犯罪分子将被送到不易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地方劳教或劳改,期满后一般不得回城落户。
13名被注销户口的犯罪分子,先后都因违法犯罪被判刑或劳动教养过。《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施行后,他们无视法律,竟胆敢以身试法,继续犯罪。他们中,犯有强奸罪的一人,诈骗罪的一人,盗窃罪的五人,流氓罪的六人。重新犯罪,且罪行较为严重的崔兴友、李永刚、李铁林、程强,已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劳动教养逃跑后继续犯罪的马喜斌、杨习忠,都被延长劳教期限;犯罪分子何凤仪、张红军、谷玉生、张汉光、傅永康、于志勇、王金贵分别被劳教两年或三年。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