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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刹住请客送礼的歪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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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8-12
第3版()
专栏:

坚决刹住请客送礼的歪风
近几年来,由于全党的努力,不正之风大有收敛。但是,我们在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时屡屡发现,请客送礼的不正之风在一些单位仍很严重。如唐山地区副食品公司滦县贸易货栈,为了扩大经营,在1980年上半年到黑龙江省根河、穆棱和吉林省通化等林业部门采购木材时,送礼花款1,428.43元;丰润县社队企业局1980年去黑龙江的美溪、鹤岗、伊春、绥棱等地采购木材时,请吃请喝和送礼开支1,077.28元;丰南县体委以搞基建为名,1980年3月去吉林省八家子搞木材,送礼达1,028.60元。这些单位将送礼或请吃请喝开支的款项,有的列入了企业生产费用,有的摊入了木材成本。
面对这种错误做法,有关单位也明知不对,但却不以为然,甚至认为反正把木材搞到了手,花一些“明白费”理所应当。据说不这样做,道道关卡就难以通过,或是买木材就得不到实惠。
我区的计划外木材经营了许多,活跃了市场供应,可是请客送礼之类的“明白费”也开销了不少。在处理这些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时,应该肯定,送礼或行贿当然错误,而且这些单位应负主要责任。但我们认为那些受礼或受贿者,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索取财物或居间取利,也是党纪国法不能容许的。这种请客送礼、接受酬谢等不正之风,坑害了国家和集体,同时也腐蚀了少数同志。而这股风仍然在蔓延。因此,我们希望各级党组织,要发扬正气,严肃党纪,采取切实措施,刹住这股歪风。
唐山地区财政局监察科 郑子祥 赵学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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