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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县商业局零售公司 按经营成果发放奖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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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8-14
第2版()
专栏:

岚县商业局零售公司
按经营成果发放奖金
本报讯 山西省岚县商业局零售公司,改变过去吃“大锅饭”的做法,把发放奖金跟经营成果紧密挂起钩来,有效地克服了平均主义,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
他们的具体做法是:根据前三年的销售额和当前货物来源、经营品种、销售地点等因素,公司对各柜、组下达月度、季度、年度销售计划指标,按月考核,按季发奖。完不成任务的不奖;完成任务的每月给奖5元;超销部分,提奖。按月完不成计划,但年终能完成年度任务的,以全年销售额计奖。行政管理干部,以全公司的购进、销售、利润、费用四项指标进行考核,按超销部分的3‰提奖。每月出勤不足二十五天半免奖。这样,职工奖金的多少,随着企业和柜组经营成果的好坏浮动,不再吃“大锅饭”了。
这种新的奖励办法,增强了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他们千方百计扩大经营品种,尽量方便顾客。过去,职工嫌货多了麻烦受累,进货不积极。特别是一些小商品,如扣子、衣针、发卡、鞋带等经常脱销,群众意见很大。
现在,他们主动到批发部打听来货,勤进货,多进货,积极扩大货源。东风门市部百货组,年初经营货物204种,现在已扩大到296种。副食第三门市部烟酒柜组,原有四名职工,经常喊忙喊累,向领导要人。现在,这个柜组只有三个人,他们留两人在柜台,还挤出一个人每天出流动货车,到街道和附近社队服务,很受群众欢迎。售货员的服务态度也有了改善。
新的奖励办法做到了国家多收,集体多留,个人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张成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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