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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第三金属制品厂领导严重违反财经纪律 连续两次宴请“关系户”受通报批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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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8-17
第3版()
专栏:

北京第三金属制品厂领导严重违反财经纪律
连续两次宴请“关系户”受通报批评
本报讯 据《北京日报》报道:北京市第三金属制品厂,连续两次宴请“关系户”,受到北京市二轻局纪律检查组通报批评。该厂有关领导干部在职工大会上作了检查,并赔偿了部分宴请费用。
今年3月18日,该厂召开了“消烟除尘锅炉质量结构分析会”,邀请了市、局、城区和各街道办事处主管环保工作的同志137人出席会议。该厂违反有关规定,会上用烟、糖、茶招待,中午又在海淀餐厅宴请。这次会议的招待费共支出867.77元。上述费用的报销,除饭菜费有发货票外,其余全是“白条”下帐。
4月2日,该厂领导又陪同市环保局干部到海淀餐厅吃喝。支出饭菜款15.58元,茅台酒一瓶8元。共花掉23.58元。该厂领导无视党纪国法,不顾中央三令五申,连续两次请客吃饭,严重违反了财经纪律,在群众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日用五金工业公司发现这一问题后,及时进行了检查,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他们在厂级干部会上和全厂职工大会上作了检查。为了严肃党纪,教育干部,纠正不正之风,局纪律检查组讨论决定:按照“谁出‘主意’谁付钱”的精神,宴请“关系户”的费用,由有关领导干部酌情赔偿;第二轻工业局、日用五金工业公司及第三金属制品厂参加宴请的人员,按每人实际平均开支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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