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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业厅整风重点 检讨产销脱节资金积压原因 还应检查对厂矿领导与生产计划是否切合实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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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8-21
第6版()
专栏:

  吉林省工业厅整风重点
检讨产销脱节资金积压原因
还应检查对厂矿领导与生产计划是否切合实际
【吉林讯】吉林省工业厅整风中,着重检查吉林国营厂矿产品产销脱节,原料和成品积压问题。省工业厅直属各厂矿,到六月底积压的主要产品已有火柴五千多箱,原油六十六万余公斤,煤五千多吨,帆布四万五千米。各厂矿无计划的储备的原材料也积压很多,其中只木材即有一万五千立方米。由于原料和产品严重的积压,各厂矿上半年所获利润八百多亿不能迅速上缴,严重影响了各厂矿资金的周转和国家对工业建设的按时投资。
形成产品严重积压的原因,主要是工业厅及各厂矿领导上过去缺乏精确经济核算,计划性差,盲目的进行生产。如桦甸油母页岩矿,只计划生产,不计划销路,盲目投资增设炼油炉,促成原油的积压。吉林亚麻厂的帆布、水龙带都是在市场上极有销路的商品,但因该厂领导干部强调产品特殊,市场上独一无二,没有按国家规定之工业利润出售,故意抬高价格,因此,准备和该厂订三年合同,收买全部帆布的东北铁路局,便另外到关内买价格较低的棉织帆布,而该厂则积压了四万多米帆布。
造成产品积压的另一个原因,是生产与推销脱节。今年四月,工业厅的供销处改组为企业公司,划归商业厅领导以后,从工业厅直到各厂矿,都没有一个专门从事推销产品的组织机构,产品的推销完全靠与企业公司订合同的办法解决。而企业公司领导上为工业服务的思想不明确,有营利观点,凡属在市场上有销路和有利润的产品,企业公司就与之订包销合同,在推销上负完全责任;质量稍差,销路不畅的产品,企业公司则与之订代销合同,能销则销,不能销就积压。
为了解决这个迫切需要解决的吉林省国营工业产品积压问题,省人民经济计划委员会和省财经委员会,除建议省人民政府责成工业厅通令所属厂矿改进生产管理,提高质量降低成本,贯彻经济核算思想,并多次召开会议,讨论今后具体解决办法。决定将企业公司改组为吉林省公营企业供销处,归重工业厅直接领导,专为工业生产上供销工作服务。各厂矿亦将成立产品推销的部门或设专人负责(编者按:在什么条件下需设立产品推销的部门或专人?此种机构是与国营贸易机关进行有计划的产品推销?还是直接深入市场?原稿未交待明白,希能继续加以补充报道。),借以加强这方面的力量,迅速在积压产品问题上作出成绩来。
编者按:根据以上材料,我们认为吉林省产品积压的基本原因,在于生产中的盲目性和缺乏经济核算思想。由于产品超过或不适合市场的需要,再加上成本较高,质量又不太好,这样,势必形成产销脱节的严重恶果。致于企业公司的做法,我们认为基本上是对的,任何一个企业单位必须以经济核算的观点来开展业务。如果那部分“市场销路不畅,产品质量稍差”的产品也由企业公司包销,结果不过是把积压在各厂矿的产品,积压到企业公司。解决产销脱节的基本办法,固然在于改善各厂矿企业管理,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但工业厅必需注意在此次整风中,深刻检查与总结对各厂的领导和生产计划的是否切合需要。这样,才能进一步改善吉林省国营厂矿的生产与产品销售状况,使该省工业生产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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