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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农业的新课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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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8-20
第1版()
专栏:社论

振兴农业的新课题
实行农工商综合经营,是发展我国农业的新课题。我国自然资源和劳力资源丰富,但是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商品生产不发达。我们要实现农业现代化,面临着两个极其现实的问题:一是怎样筹集资金,用现代技术武装农业;二是劳动生产率提高后,怎样为剩余劳动力找出路。资金问题,由于国家财力有限,不可能依靠国家拿出很多投资和贷款;让大批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此路不通。最切实可靠的做法,主要是靠农村集体经济的力量,向农业的深度和广度进军,充分挖掘资源、劳力的优势,发展多种经营,并在生产、加工、销售方面实行经济联合,密切三者的经济联系,加快农业自身的积累。
生产的专业化和社会化,要求农、工、商协作,产、供、销衔接,协调发展,以取得较大的经济效果。过去,工业在城市高度集中,农产品要运到远离产地的工厂加工,使大量可作饲料和肥料的剩余副产品,不易返回农村,重新用于农业生产;同时,人口大量集中到城市,也造成了大城市的畸形发展,扩大了城乡差别。这不利于工农业互相提供物质资料,也不利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合理组织。走农工商综合经营的道路,这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实行农工商综合经营,会不会肥了农村,瘦了国营工业,挤了国营商业呢?农村长期处于单纯提供原料的地位,农民只能务农,不准务工,不准经商,产供销脱节,流通渠道单一,使得农民只能“贱卖贵买”,这是很不合理的。为改变这种不合理的状况,就要实行农工商综合经营。各地创办的社队企业以及农工商联合企业的试点说明,只要统筹安排得当,国营企业不会受害,国家财政收入明显增加,是给整个国民经济的“大锅”里添加了米,而不是把锅里原有的米抢去吃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为加快农业的发展,要求国营农业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在经营农业的同时,根据当地农副产品、自然资源和劳力资源的条件,经营加工业和商业,逐步向农工商综合经营的方向发展。两年多来,各地进行了农工商综合经营的试点,取得了不少好的经验。概括地说,在联合组织的较大范围内,调整了生产结构,冲破了统得过死的农村经济管理体制,生产发展,商品率提高,流通渠道增多,农村市场活跃了,农民收入增加了。当前,随着党的各项农村经济政策和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调动起来了,农村的多种经营日益发展,如何改革原有农业经济体制,实行农工商综合经营的问题,日益紧迫地摆到我们的面前。我们必须因势利导,抓紧试点工作,进一步取得经验,推动这项事业健康发展。
农工商综合经营的形式,要同各地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灵活多样,逐步由小到大、由初级向高级发展。目前有几种形式:横向的联合,即农业部门的几个企业联合起来组成一个综合体,进行农工商综合经营,也有的在不同企业之间就某个环节实行专业化的单项联合;纵向的联合,即农工商几个部门的企业联合起来进行综合经营,形成产供销一条龙。这里有松散的联合,如只签订某项合同;有固定的联合,如组成合股企业。这种联合不受行政区划、所有制性质和不同行业的限制。各地已经办起来的社队企业,可以说是农工商综合经营的一种初级形式。它的特点是以社队为单位,跳出单一经营农业的框框,小型多样,上马较快。以上各种形式,各地可以根据当地当时的条件进行选择,不拘一种模式。
要通过农工商综合经营,探索我国农村经济体制的适当形式。长期以来的“党政企不分”,使农村基本核算单位成为行政机构的附属品,劳动者不能按照经济规律和“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自主地管理自己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农工商综合经营,通过经济联合的办法,把基层生产单位办成真正的经济企业,它将为我国社会主义的农村经济探索出一种切合实际、有利生产的形式。这项有关体制改革的大事,目前只能在省、市、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选择一两个、两三个县进行试点。探索要大胆,步骤要谨慎、稳妥、循序渐进,不要随意在面上铺开,不要刮风。
农工商联合企业要立足于开发利用当地资源,搞好多种经营,增加农副产品的品种和数量。自身拥有可靠的原料,扩大加工工业和梢售市场才有牢固的基础。要抓产品加工,逐步拥有自己的加工手段。知果没有工业能力,就会始终处于提供原料的地位。联合企业的商业搞活了,整个企业经济就可以搞活了。在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通过地区协作同国营工矿业和国营商业挂钩,进行互相有利的加工和购销活动。总之,从原料、加工到销售,联合企业要增强自己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农工商联合企业内部,要实行民主办企业。对参加联合的单位,坚持自愿互利原则,不能搞平调。根据联合各方的特点,扬长避短,发挥各自的优势。要妥善处理利润分配,给参加单位的群众以看得见的经济利益。我们的出发点是兼顾国家、企业、生产者、消费者四者的利益。在保证国家财政增收、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前提下,把企业统一经营产品的利润大部分返还给基层农业生产单位,这实际上是协调农、工、商三者利益,逐步解决工农业产品不等价交换的办法之一。
农工商综合经营,是我国农业发展中出现的新事物。我们对它不熟悉,还缺乏经验。各级领导要扶持它、鼓励它、积极地领导它。对试点工作,只要有利生产,有利国家和群众,就应当给它开“绿灯”,在具体问题上采取一些灵活变通的办法。各种形式都允许试验。允许成功,也允许失败。成功和失败的经验都要总结,变成共同的财富。让“农、工、商”这一新生事物在中华大地上成长、壮大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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