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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朱德同志两件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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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8-21
第2版()
专栏:

记朱德同志两件事
刘启光
常听很多熟悉朱德同志的老干部们说:“我们的总司令是个很讲究实际的人。”这是他们从朱德同志从事革命活动的许多历史事实中,概括出来的一句十分中肯的话。
朱德同志自己也经常说:“办一切事情都必须从实际出发,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不然不仅于事无补,有时反害于事。”
在学习和研究朱德同志生平事迹的过程中,我被朱德同志这种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所深深地打动了。这里只记述下面两件事。
(一)
1955年6月,朱德同志到华北一新建的钢铁基地视察。
当地负责同志和国务院业务部门的同志向他汇报的建设规划,是相当宏伟而壮观的。计划以厂区为中心,扩建一座新城,长宽达34里。生产区的厂房及设施,都是现代化的;生活区的宿舍、医院、学校、影院等等,也全是楼房。除已建成的部分楼房外,当年还要再盖10万平方米的职工宿舍、学校等。修建这些楼房的建筑材料,除石头、砖瓦和沙子外,其他的一切,都得从外地运来,建筑工人也得从外地调。据粗略统计,要完成这些建筑工程,单职工宿舍一项,就需投资1,650万元。而原来这里的旧城,则几乎完全没有利用。
对于这个新城建设规划,朱德同志当时并没有表示什么意见。但他在暗自忖度:这样搞法,行吗?
以后的几天,朱德同志几次到新城区去实地勘察,分别找党政领导干部和设计人员谈话,耐心听取各种意见。并派秘书去附近厂区了解情况。对于这个新城建设规划,人们的反映并不一致。有人认为,这才象个搞现代化大工业的样子;但不少的工人和家属们则说:“那楼房好是好,可咱住不起!”“这样搞法,得花多少钱啊!”
很明显,这个规划过大,要求过高,既脱离实际,又脱离群众,“冒”了!
经过详细调查和慎重考虑之后,6月14日,朱德和当地的负责同志以及业务部门的设计人员谈了话:
“你们都是想把国家工业快些搞上去,心是好的。但这样搞法,是不是犯了贪新、贪大、贪多的毛病?我们国家有我们国家的情况,不能什么都搬外国的。目前我们国家还很穷,资金不多。仅有的一点钱,主要要用在生产上,再不能分散财力去干其他的事。这里地广人稀,职工宿舍是否还是修平房好?既便宜,工人家属们住着也方便。现在还不能‘穿西装’,只图气派、好看。毛主席说:‘机器穿西装,中国人还是穿中装’。盖那样高级的楼房,工人们住得起吗?生活的改善要适应生产发展的水平,不能要求过高、过快。还记不记得你们在延安、在西柏坡时都住的是啥房子?艰苦奋斗这个光荣传统不能丢。按照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我看还得穿几年‘草鞋’。在建设中,能省的就要省,尽量做到就地取材。这里地处塞外,路途遥远,交通又不便,什么材料都靠从外地运,那还得了?对旧城的一切,原有的基础,要尽量利用,这也是祖宗给我们留下来的宝贵财富,不能完全丢开旧的去建新的。我们只能在旧有的基础上去建设新的,只能根据主客观条件、根据需要和可能来决定我们的工作方针,‘有多少米,做多少饭’嘛!脑子太热了,跑得太快了,结果会事与愿违。我的这些意见,请你们考虑。”
朱德同志的一番话,象一服清凉剂,使不少同志清醒过来了。坐下来冷静想想,可不是?原规划就是“冒”了。实际情况摆在那里,确凿的数字摆在那里,朱德同志的话是令人信服的。但是也还有少数同志思想不大通,朱德同志又个别地找他们谈心,一方面听取他们的意见,一方面耐心地开导和说服他们。
经过上上下下的反复讨论,思想一致了。于是,规划修改了,不切实际的工程设计改变了,一个新的钢铁基地的建设进程按着切合实际的步骤进行了。
(二)
1951年11月,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收到有关方面转来的一份材料,揭发检举一高级干部恃功挟赏、贪图享受的严重错误。材料被送到朱德同志办公室来了。
作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书记,朱德同志一直主张:不管任何组织,任何个人,只要他违犯了党的纪律或国家法令,就应该去检举他,纠正他,不能因怕得罪人而放弃原则。但在处理问题时,一定要实事求是,要慎重。
对于这个被揭发的同志的过去,朱德同志是了解的:从小参加红军,工作较好,为党的事业作出过贡献。可是进城以后,却变了。看来,他是在胜利面前骄傲了,被城市里的香风迷雾熏昏了,丢掉了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而去醉心追求一个共产党员不应该追求的东西。他正在舒舒服服、浑浑噩噩中沉沦,说不定会一下子沉到无底的黑潭中去。对于这一点,他本人也许一时还意识不到,但作为领导、同志,决不能让他再这样“沉”下去,要唤醒他,挽救他。于是朱德同志决定派身边的工作人员,会同有关同志去调查这件事,并且交代说:“一定要实事求是地查清他的问题。”
遵照朱德同志的指示,有关同志认真地进行了查证工作。分别找他的同级干部和部属了解情况,各种意见和看法都被原原本本地记录了下来。
朱德同志认真地听取了调查情况的同志的汇报,并且详细地询问了各方面的意见。事实证明,这个同志所犯的错误是严重的,但还不是不可救药。遵照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经上级党委决定,撤销了他的领导职务。在本单位开展群众性的批评教育之后,下放锻炼一个时期,以观后效。
错误和挫折教育了犯错误的同志,使他从昏聩中醒悟过来。如今这个同志又回到重要的工作岗位上,继续为党为人民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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