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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处理抢购受灾削价电风扇事件 南部县委、县政府给予黄大武等党纪政纪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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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8-22
第1版()
专栏:

严肃处理抢购受灾削价电风扇事件
南部县委、县政府给予黄大武等党纪政纪处分
本报讯 中共四川省南部县委和县人民政府,8月中旬严肃处理了县五金公司黄大武、李元春、蒲万德利用职权,带头抢购因受灾削价处理的电风扇,私售给“关系人”、“关系户”的事件,对黄大武等分别给予党纪和行政处分。
南部县7月中旬遭受特大洪灾,县五金公司一批商品被淹,削价处理。其中电风扇削价50—70%。7月19日,该公司清理出35台电风扇准备处理,公司党支部书记、指导员黄大武提出,因涨水临时存放他家的5台电风扇也被水淹,要一并削价。后又当众宣布这5台先不忙出售,实则留给自己。开票出售时,因病在家休息、未参加抗洪抢险的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副经理李元春,不经开票也不付款,首先提走3台电风扇。副经理蒲万德也跟着提走2台。公司职工看见领导带头抢购,也蜂拥而上,十几台电风扇被一抢而光。
中共南部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决定:给予黄大武以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销指导员职务的处分;给予李元春留党察看一年、撤销副经理职务的处分;给予蒲万德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与此事件有关的县财办副主任蒲炯作出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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