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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来安县委书记来信说 江苏一农民要求支持实行责任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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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8-23
第5版()
专栏:心里话

安徽来安县委书记来信说
江苏一农民要求支持实行责任制
编者按:来安县的做法,实践证明是正确的。戚迎思搞“定产到组”,应该得到支持。相信沭阳县委会做好戚迎思所在社队干部的思想工作,不再干违背农民意愿的事情。人民日报社:
我是安徽省来安县委书记,最近收到江苏省沭阳县音伊公社高庄五队戚迎思同志的来信,反映他们队里实行包产到组,受到社队干部指责并要给他处分,要我支持他。我考虑两省两地情况不同,不好表示意见,特将复制信寄送你们,请给予大力支持并复来信人。
我认为农业生产责任制是党中央明确规定的政策。在我们来安,按照群众的意愿,已贯彻落实,并已开花结果。全县包产(干)到户队占99.4%,1980年粮食总产突破4亿大关,较1979年增产5千万斤,超过历史最高水平;今年小麦突破1亿斤,较去年增产2千万斤;油菜籽总产达1,300万斤,较去年总产增长两倍多,是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农民喜笑颜开,党群关系也进一步密切了。
但是,从戚迎思的来信看出,党的三中全会精神、有关的中央文件,至今在一些地方还没有贯彻落实。为什么群众乐意干的不让他干,群众不愿干的偏要他干? 中共安徽省来安县委 王业美敬爱的王书记:您好!
我从6月12日的《人民日报》第二版看到访问您的报道《县委书记和农民兄弟》,说到烟陈公社有个魏郢生产队,群众自发地实行了“定产到组,超产奖励”的生产责任制,我队社员受到了启发,自发成立了小组。我看到王书记到来安县51天,就有人告状,您说:“唐知县说过‘当官不与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难道共产党的干部还不如唐知县!”我又看到你们县对包产到户责任制制定了“县委工作十二条”,明确指出:“凡是群众乐意搞的责任制,不管哪种形式,任何人不得阻止;凡是群众不乐意干的,任何人不能强迫。”这使我增加百倍力量,于是就带领社员搞“定产到组”。但公社、大队、生产队不让搞。我有你县的“十二条”,就和他们顶牛。因此他们要我检讨,还要给我留党察看处分。我想我是没有错误的。希望王书记能支持我。请给回信。此地干活“大呼?”,干部有巧。
江苏沭阳县音伊公社高庄五队 戚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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