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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水库的百年大计着想——关于从水库收益中提取育林费的建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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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8-23
第5版()
专栏:探讨与研究

为水库的百年大计着想
——关于从水库收益中提取育林费的建议
建国以来,我国兴建了大中小型水库八万六千多座,总库容4,080亿立米,有三千多万亩水面。许多水库及其它水利工程建成后,发挥了蓄水、防洪、抗旱、排涝、灌溉、发电以及养殖水产等作用。如安徽六安地区,五十年代先后建成了梅山、佛子岭等五座大型水库。水利部门每年仅从电、水两项中,就获得利润1,600万元。
许多水库有了收益,但是对曾为建库作出贡献,付出巨大代价的当地山区群众却照顾不够。
如霍山县境内的佛子岭、磨子潭两大水库,淹没农田四万八千三百多亩,相当于全县现有耕地面积的18%。目前,库区有七千多户,三万七千多人,按人口平均耕地较原来减少一亩。剩下的耕地又多为薄田瘦地,七零八落分散在水库周围,“田剩冲梢子,地剩地底子,山剩山脊子”。去年库区有40%的生产队人均收入低于50元。有的群众为生活所迫,上山偷砍树木或是毁林开荒,使山林遭到破坏,水源失去涵养,水土流失,库床淤积大量泥沙,库容逐渐缩小。佛子岭水库库容已缩小八分之一。这种情况在全国是普遍的。
据国外经验,水库上游及周围,森林覆盖率一般应在55%以上,才能起到保养水库的作用。我国许多水库绿化面积不仅达不到这个标准,而且原有的森林还在不断地遭到破坏。如江西省靖安县罗湾水库附近的森林覆盖率,1969年建库时占80%以上,现在下降到不足30%。
水库绿化不起来以及库区森林遭到破坏的根本原因,是水库建设与当地群众利害关系不一致。为此,建议今后每年从水库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扶持库区及上游社队发展林业。
这样做,水利部门在经济上是不是吃亏呢?根据北京市密云水库调查,水库的使用寿命若为100年,每方水的成本为三厘五三,其中折旧费占69%;如果使用寿命延长为300年,每方水成本降为一厘九七,折旧费占43%。要是水库能做到土不下坡,泥不入库,使水库寿命延长到1,400年,则每方水的成本可降到一厘二七,折旧费仅占17%。按照这个标准计算,皖西五大水库使用寿命由100年(依据目前淤积速度计算)延长到300年,则每年水的总成本可节约648万元。如果提取水、电收益的20%,也只有320万元,仅为水的总成本节约额的一半。
为了更好地使用这部分资金,还要采取一些具体措施。如大中型水库的库区,可成立水库林管区,具体领导和管理库区社队开展以林为主的多种经营活动;还可以将水库、林业部门、社队组成经济联合体。
林业部林业经济研究所 王幼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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