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7阅读
  • 0回复

联合国新能源会议通过六项决议 谴责以色列和南非侵略和掠夺能源资源的行径 提出一些有关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方针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8-23
第6版()
专栏:

联合国新能源会议通过六项决议
谴责以色列和南非侵略和掠夺能源资源的行径
提出一些有关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方针
新华社肯尼亚8月21日电 联合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会议今天在全体会议上通过3项决议,谴责以色列和南非当局的侵略和掠夺能源资源的行径。
会议在一项决议中“强烈谴责以色列侵犯伊拉克核研究中心”。决议指出,以色列的行动“明显地侵犯了联合国宪章和国际道德准则”。决议还对以色列和南非联合搞核武器行动的危险性提出了警告。
会议在另一项决议中谴责以色列的地中海—死海运河工程是侵犯了巴勒斯坦人民和被占领土地人民的合法民族权利,呼吁以色列停止这项工程。
会议在第三项决议中“强烈谴责南非政权和其他国家掠夺和非法开采纳米比亚的能源资源”。决议承认“西南非洲人民组织是解放纳米比亚人民的唯一合法的领导者”。决议还对南非法西斯政权不断入侵安哥拉领土表示关切。
中国代表在发言中说,中国代表团对上述3项决议投赞成票。
会议今天还通过了有关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3项决议。会议在一项未经投票通过的决议中强调“采取紧急行动以应付世界广大地区农村对能源需求的重要性”。决议敦促加速植树计划以增加薪柴的生产和加速发展经济上可行的其它可再生能源,如生物能、风力、太阳能、水力、地热和泥炭等。决议“号召所有国家、联合国系统和国际金融机构有效地鼓励、支持和促进能源的发展。”
会议在另一项未经投票通过的决议中指出:“水土流失和砍伐森林在许多发展中国家严重地影响了水力发电的可能性和来自植物的生物能源的利用。”决议号召会员国政府在它们的发展计划中要把能源政策和总的环境保护政策紧紧联在一起来考虑。
在题为《国家对技术转让的权利》这项决议中,会议强调“所有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拥有主权去探索、要求并取得有关各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技术转让并控制它而不受政治限制,不必担心来自联合国其它会员国的侵犯。”中国代表团对这项决议投了赞成票。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