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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业部党组纪检组发出通知 执行中纪委通告 杜绝“关系户”歪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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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8-26
第4版()
专栏:

中共商业部党组纪检组发出通知
执行中纪委通告 杜绝“关系户”歪风
本报讯 最近,中共商业部党组纪检组发出通知,要求商业部各单位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严肃党纪,杜绝“关系户”不正之风的通告。
商业部党组纪检组的通知,提出了五条具体要求:
一、深刻领会《通告》的重大意义。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党内外群众学习《通告》。通过学习,联系实际进行讨论,深刻领会发布《通告》的重大意义。“关系户”不正之风,在我们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普遍存在着。在多数情况下,它是一种行贿受贿的行为,腐蚀着我们党的肌体,败坏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杜绝“关系户”不正之风,是关系到我们党在群众中的威望,关系到四化建设成败的大问题。
二、各级领导和党员要做遵守《通告》的模范。商业部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首先要保证自己模范地遵守《准则》,遵守《通告》,遵守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为党外同志作出表率。对有违法乱纪行为的同志要进行帮助教育,开展批评斗争。要共同维护党纪国法,扶持正气,压倒邪气,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高尚的社会主义道德。
三、各级党的组织要动员和支持党员、干部和群众向各种歪风作斗争。各级党组织要保护党员、群众采取各种方式,向各级组织反映、揭发搞不正之风的人的权利,做到揭发一件,查处一件。严禁对揭发人员采取各种方式进行打击报复。一经发现,要给予纪律制裁。
四、商业部各单位要按正常渠道分配商品和物资。凡属商业部分配的商品和物资,一律按正常渠道分配下达。坚决杜绝利用各种“特殊关系”,打乱商品、物资分配的正常渠道。对于要求不按正常渠道分配商品、物资的人和单位,要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说服他们按制度办事。对于违反正常渠道分配商品、物资的人,要追究责任。
五、通过正常途径从市场购买所需商品。商业部各单位和个人,一律通过正常途径,从市场购买所需商品。不得利用各种关系,通过非正常途径购买商品。如有违反,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适当的纪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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